本案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关键是醉汉是否无故入室。一般而言,半夜入室,非盗既奸,残疾人有权自卫,而且该自卫,也并非是指“对等防卫”,即不一定要对方手持凶器,才可以持刀反击,而只要是对方来者不善,意图行凶、在行凶、来行凶,即可反击,保护自己。所以,本案只要排除醉汉是酒醉后误敲足疗店来足疗的可能外,即可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在古代,也是正当防卫。《唐律疏议》卷十八《贼盗 凡九条》规定:诸夜无故入人家者,笞四十。主人登时杀者,勿论。若知非侵犯而杀伤者,减斗杀伤二等。换言之,如果知道对方不是来侵犯的(而是过失闯入之类),则是防卫过当,以故意伤害罪减轻处罚。本案既然有监控录像,则可细细分析,结合场合,判断醉汉的闯入之意是否侵犯为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