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肖某辩称“我与承租人(公司)明确约定,房屋设施的维修义务、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均由承租人负责,与我无关。”公司辩称,颜某自身在此次意外中存在过错。 岳麓区法院认为,肖某未按照说明书安装热水器,造成颜某在洗澡过程中煤气中毒死亡,系本案侵权的直接原因。肖某在本案中存在重大过错。公司理应更加注意房屋的安全性能,亦存在过错。故判决肖某承担70%的赔偿责任,支付赔偿金538970元。萱隆经纪公司承担30%的赔偿责任,支付赔偿金230987元。
按,本案判决,大抵正确。颜某之死,主要是热水器安装不当所致,房东要承担设备安装缺陷的责任。此是法定责任,房东虽然与公司签订协议,并不能因协议而免责。公司把房屋安排给职工作为宿舍,亦有义务保证宿舍的安全性,尤其是与房东签约自认有安全义务时,违反安全义务,造成损害的亦有责任。所以,两家都要赔偿,但一个直接原因,一个是间接原因,应认定为按份责任为宜,而不是连带赔偿。本案中被害人是否有过错,则要看其操作热水器是否符合常规,如果是正常操作,则无过错,只有错误操作的时候,才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