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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州某医学类高校一学生因网友辱骂某明星而发送大体老师(即遗体捐赠者无偿捐献自己的遗体)照片攻击对方,被网友人肉搜索。41日晚2321分,涉事学生所在高校——贵州医科大学发布回应:现已对该生进行严厉批评教育,待查明事实真相后,根据校规对责任人做出相应处理。网友回忆称:“这位同学就因为我(在网上)说某女星演技不好,就给我发尸体图人身攻击我和我的父母,诅咒我父母活不到过年,我希望他能给我道歉,但是他依然满口‘杀人全家’,还把我拉黑。他拒不道歉,学校和老师方面是否能给受害者一个满意的答复。”记者看到,这位收到辱骂的网友,疑似在网络上发表过点评杨幂演技欠佳的微博内容。

 

这位医学生的行为是过分,而且是法盲。须知,以尸体照片恐吓网友,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要被治安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发尸体照片夹带杀人威胁,明显是恐吓行为,已经超过戏谑或恶作剧行为。另外,使用大体照片,亦是大不敬,侮辱死者(死者固然没有肖像权,但是家属有保护遗体正当使用的权利与义务),刺激死者的在生家属,要赔礼道歉,赔偿精神损失。不知道此事是否真的是因为批评杨幂演技引起,如果是,杨幂也该出面规劝粉丝要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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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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