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报道,4月2日,在重庆某小区,一名6岁女童不慎从26楼坠下,之后竟自己爬了起来。女童被送到医院,经诊断仅右手骨折,无生命危险。监控视频中,女孩将楼下车棚撞出一个大窟窿,落地几秒后自己撑开压着的彩钢板爬了起来,然后一个人独自步行离开事发现场。据悉, 疑似家属趁女孩熟睡将其反锁在家。
这个女孩是万幸的,碰到车棚缓冲,大难不死,只是右手骨折,若无车棚,后果不堪设想。网上类似高楼坠落新闻很多,不幸的多,幸运的少。但是,似乎从没有去检讨责任、汲取教训,以减少或杜绝下坠事件。事实上,这类事故,第一是监护人失职,是违法行为。监护人把小孩单独留在房屋中,就是置小孩于危险处境之中,造成人身伤亡的,监护人要丧失监护权,甚至以过失致人重伤、死亡罪来追究刑事责任。法律也应该参照国外的立法,明确规定不得单独留置10周岁以下的儿童在房屋或车中等场所,否则即是放任危险,无论是否发生事故,都要法律制裁。之所以拟定10周岁,因为目前我国限制民事年龄的8周岁,10周岁的小孩已听懂大人的话,有一定的危险辨别能力了。第二、要消除窗户的安全隐患。譬如有开口向下的飘窗的,外面要加防护栏,或许把飘窗的口子向上开。避免小孩玩耍时,不幸从中坠落。高楼坠落事件,少数是意外外,大多是本可以避免的人祸,尤其监护制度要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