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看到,贵阳市第九幼儿园大门上面挂着的一条“扫黑除恶”条幅,上面写着“坚持打早打小,将黑恶势力消灭在萌芽状态”。这标语真是太夸张,让人无语。难道去幼儿园扫黑除恶?难道幼儿园里面有这么多黑恶势力?这些都还是3-6岁的需要被监护的小孩啊,尚未懂事,不能自立,该教的是生活常识,而不是成人的世界的抽象意识。小孩不懂那些事情,也无须懂。小孩若想作恶,亦无能力。校园里的小孩是存在以大凌小的情况,但这是家长与老师的教育训诫范畴,而不是法律上的黑恶势力。社会上真正作恶的,都是那些有权有势者,无权无势的草民又何来作恶。所以,这个扫黑除恶的宣传,太扩大化了,背离常识。上次的宣传是把“失独家庭”作为扫黑除恶的对象,这次是把幼儿园作为扫黑除恶对象,不可理喻不可思议。如此无脑,如果真的碰到狡猾的黑恶势力,又何以打得过?其实,对于社会来说,最重要的日常管理,对于黑恶势力,触犯法律就严惩,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则其不成气候,亦无须运动式作战,来歼灭之。假如是运动式打击,那么试问,平时这些黑恶势力,又是如何做大的呢?社会的管理要法治,让每个人感受到法律的公平,则黑恶势力的土壤不存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