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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马云三次谈及996(996是指每天早上九点上班、晚上九点下班、一周工作六天)。
4月11日,马云称“今天中国BAT(百度、阿里、腾讯)这些公司能够996,我认为是我们这些人修来的福报”。4月12日,马云微博公开说:“任何公司不应该,也不能强制员工996;不为996辩护,但向奋斗者致敬”。4月14日上午,马云在微博上再次回应“我觉得真正的996应该是花时间在学习、思考和自我的提升上”。

马云的三次996论,是典型的企业家立场。第一次给社会的观感是,企业发展好,才有加班机会,员工要珍惜。第二次是成功企业家的自我辩护,996是奋斗者的表现。与第一次其实是两个话题,没有逻辑联系。第三次是语重心长劝谕员工,如何与企业共同进步,同甘共苦。

窃以为,马云的话,说给野心勃勃想成功的员工,是中听的。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好兵。要成功必须有激情有付出,包括时间成本。但马云忽略了广大员工,都是奔着薪水来的。工作只是为了生活,生活除了工作,还有其他重要是事情。而且,事实上,除了极少数员工将来会成功外,大多数员工一生是默默无闻的劳动者。所以马云的言论,大多数普通劳动者不认同的。普通劳动者希望是按时上下班,有个稳定的工资保障,至于公司的未来与发展,是老板的事,员工关心不了或关心了也没啥用。两者的不同立场,是劳资利益立场所决定的。而法律的界限清楚。根据劳动法律法规,员工加班每日不超过3小时一个月不超过36小时,996加班严重超时,已经违法,将被行政处罚。

是故,996不能作为常规的劳动时间,也不应该被推广或美化,只是例外情况下的权宜之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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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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