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空调市场硝烟四起。6月10日,格力电器先放冷枪,在官方微博发布《关于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空调产品的举报信》指出,经公司实验室实测,奥克斯空调股份有限公司生产8款型号的空调与其宣传、标称的能效值差距较大,同时格力电器委托有专业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检测验证,检测结论与格力电器检测结论一致,即能效比和制冷消耗功率的检测结论均不合格。奥克斯措手不及,当晚回应“格力举报不实,已向公安机关报案,正当618空调销售旺季来临之际,格力采用诋毁手段,属于明显的不正当竞争行为。格力电器则贴出8张奥克斯空调检验报告,作为回应。同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通知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有关情况尽快进行调查核实,将依据调查核实的结果依法依规做出处置,并及时向社会进行公开。

公开举报是双刃剑,如果举报不实,则涉嫌侵犯商誉,自己品牌也会下降。如果举报属实,则会重挫对手,扩大自己的市场。如果举报部分属实,难解难分,则结果难料。此次,格力电器是有备而来,把对手的产品做了检测(其实这个应该是质检部门做的事),公布证据,促使监管部门介入。奥克斯不甘示弱,直指格力电器的举报动机,开辟第二战场,但是没有正面回应对质量的指控,让人困惑,略逊一筹。这种两军对垒,就如打仗,亦如诉讼,是需要高超的战略与战术的,公关人才运筹帷幄的价值就在此时体现。

事实上,双方都有不足,都没有引用法律作为依据,譬如指控虚假宣传的是《发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指控侵犯商誉的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经营者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其次,对于核心的质量指控,格力电器先发制人,但是奥克斯没有提出程序抗辩,所测试的空调何来?测试程序是否正当?结果能否信任?最后,该事件如果双方处理不当,则是鹬蚌相争,第三方空调电器商渔翁得利。但对于消费者来说,最关心的质量,同行之间的竞争动机,与质量是否合格是两回事。

接下来,关键是质量检测。如果质监局的检测与格力的检测是一致的,则奥克斯应该认罚,反思改进。如果不一致,则战火继续。


话题:



0

推荐

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