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国际体育仲裁法庭(CAS)在瑞士蒙特勒举行世界反兴奋剂机构(WADA)诉中国游泳运动员孙杨和国际泳联(FINA)案的公开听证会。孙杨出席此次听证会,并全球网络直播。听证会缘起于,2018年9月4日WADA对孙杨的一次赛外兴奋剂检查,由于对检查人员出示的资质证明存疑,此次检查最终未完成执行。2019年1月,国际泳联裁决此次检查无效,孙杨不存在违反《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行为。WADA不服,向国际体育仲裁法庭提出上诉。本次听证时长约9个小时,孙杨本人以及上诉方和被诉方的多名证人先后发表证词。孙杨及其律师团队指出,当天检查人员的多项涉嫌违规做法,包括受WADA委托实施兴奋剂检查的IDTM公司的检查人员无法出具相关资质证明、负责血检的检查人员非法跨区域采血、尿检人员对孙杨进行拍照从而违反兴奋剂检查规定等。
但参与兴奋剂检查的三名检查人员并没有出席当天的听证会。事后,孙杨接受采访称在听证会上表达了自己的想法,同时也认为仍有遗憾:“我很想问WADA的三位证人,为什么他们三个人不敢出来当庭对质?我想当庭对质是最好的解决事情的一个方式方法。
按,孙杨案的实质是程序之争。因为涉案的血液,最终没有检测,此时谁违反检测规则,谁就有责任。WADA指控孙杨违反检测程序,孙杨反指控之。双方各执一词,唯有三个检测人员作为证人出庭,当庭对质,才能查清当时发生的情况,还原真相。现在三个证人缺席,事实难以查清,且在法理上,未经过交叉询问的证人证词,一般不得作为定案证据。如果勉强采用,亦是难服人心。故WADA很可能会因为举证不利而败诉,孙杨会赢。
再查本次适用的《体育仲裁规则》R44.2 Hearing,With the agreement of the parties, she/he may also exempt a witness or expert from appearing at the hearing if the witness or expert has previously filed a statement.(翻译为中文大意是,在各方同意的情况下,如果证人或专家曾提出陈述,证人或专家也可以免除出席听证)。根据此条,经双方当事人同意,证人可以不出庭。现实中,还存在证人不愿意出庭,而无法到庭的情况。不知道本案是属于哪一种情况?从孙杨的发言来看,他是希望证人出庭的,故或是证人因故未出庭。其实,控方证人未出庭是有利于孙杨的。而从程序公正角度来,重要证人必须出庭,才能查清事实,否则无论结果如何,都会被质疑。听证会背后是深深的法律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