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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5日晚上,上海新闸路西康路附近一男子持刀欲伤人。警方迅速现场处置。该男子仍突然挥舞菜刀冲向群众和民警。警方连开7枪,最终将被枪击倒的男子制服。周围围观者众,最终两名路人(非围观者)被流弹擦伤,送医院治疗,但无大恙。
 
这个事件,警方执法是合法的。视频可见,男子头戴丝袜,手持菜刀,不断挥舞,就好香港电视剧中的抢劫犯,社会危险性大,而警方的开枪也朝其腿部,限制其行动,而非致命,故总体上是一个合法的执行公务行为。只是专业处理上,尚有改进之处,譬如现场要拉警戒线,以及枪法要准。
 
现场有很多看热闹的围观群众,熟视无睹,似乎一点也不担心自己的安全,为何会如此?窃以为,是因为其一,上海街头一直很安全,很少出现开枪事件,所以没有疏散心理。其二、围观者也不担心持刀者会来伤害他,因为看上去持刀者年纪偏大、步履踉跄,不像江湖大盗。其三、群体心理与个体心理不同的,在群体中会弱化个体独立判断,譬如看到这么多人在看热闹,以为别人没有危险,自己也没危险的。其实并不是这么回事,就如本事件,就出现流弹伤人。所以不要随意围观,碰到突发事件,要保护自己,而不是盲目加入。
 
在法律上,两名路人(路人甲,路人乙)被正当执行公务时误伤,根据国家赔偿法,是不予国家赔偿的,但是会给予国家(行政)补偿,参照侵权赔偿损失,给予治疗救济。行政补偿是指行政主体在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的过程中,因合法的行政行为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失,由国家予以补偿的制度。国家出钱看病养伤,但是伤痛伤害是路人自己的,所以,执法的水平还要尽量提高,围观者也该早日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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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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