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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微博热传一段视频:一人被几人抬着下楼梯,一边喊着救命啊,一边奋力在用手机摇晃着直播,并控诉“被抢夺手机,被限制人身自由”。——原来是一位被强行解雇的虎牙员工在现场直播被野蛮扫地出门的过程。

随后报道:11月6日,一位自称“虎牙被抬当事人”的用户某社交平台发声,称其遭受直系领导的冷暴力导致抑郁,现被公司暴力辞退。在拒绝签署辞退书后,HR带着5个人将其抬出了公司,也无法带走个人物品,拖抬过程中头部受到多次撞击导致心理和身体双重受挫。虎牙回应:该名员工存在简历造假、在职期间进行兼职活动等违纪行为,被辞退当天拒绝签字,言辞过激,遂抬至一楼冷静。对此欠妥行为,公司真诚致歉并深刻复盘。

这是一起严重的暴力解雇事件。把员工拖出去,侵犯了员工的人身权益。如果在香港,这是涉嫌普通袭击罪,可判处一年以下的监禁。在大陆,这种拖曳以及短时间的限制人身自由,也已涉嫌寻衅滋事的治安违法,应予调查处理。又因是辞职引发(民间纠纷),事后双方和解的,可以不予治安处罚,不和解的,仍须处罚。当然,虎牙也会自我辩护,开除了员工但他不走怎么办?正确的方法,当然是报警,指控该员工赖在办公室,扰乱单位秩序。警方来后,自会带走调查的,或者当场调解掉纠纷。现在虎牙直接动手了,则无论前面的解雇有理无理,都不能因此免除违法的责任,而且引发舆论谴责,实在是不明智的得不偿失的行为。

一起简单的劳动解雇案件,转化为治安案件,再成为公共事件,关键还是用人单位的缺乏法律意识,轻易动手,动辄得咎。其实,解雇是平常事,根据劳动合同法以及合同的约定,发个纸面通知即可,如果员工不服,则去劳动仲裁庭解决。换言之,要走理性平和的法律解决之道,用人单位该如何,员工亦当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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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72篇文章 2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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