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看到网上很多人在纪念邹碧华(六年祭)。他所受的荣耀是当之无愧的。但他生前低调,对现在的高调宣传 ,恐非所愿。
我以为,邹碧华之所以被尊敬,其中一个原因他尊重律师。除他之外,体制内的法官,被体制外的律师这样尊重是很少,至今也没有出现第二个邹碧华式样的人物(二中的袁博法官博学多才深思可惜也没了)。他们宣传他们的,律师说自己的。而律师是代表私权利的,背后站着无数个当事人。
邹碧华在的时候,在长宁法院推出尊重律师十条,让律师倍感欣慰,畅所欲言,主动配合法官解决问题。现在走了,精神遗产还有余风。听他在律协的讲座,庭审的九部法,思路清晰,操作实用,精湛的审判艺术与洞达的人情世故让律师大为佩服。他还很重视法庭心理艺术,可惜没撰专著。
邹碧华当高院副院长的时候,分管刑事,我与他是微博互粉。有一次,我在二中院开庭,是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当时法院使用的还是很旧的电脑,软件是微软XP,导致一个光盘证据放不出。书记员尴尬,法官着急,我也焦虑,技术员来也没弄好,耽搁庭审了。事后,我发微博说,法院硬件不行、影响审判效率。邹院长恰巧看到了,就主动私信来问细节,并转给二中,二中也很快与我联系了。我也希望法院借此更新设备。他还询问过对法院的其他意见,以便改善提高。可惜,我却发了个牢骚,说现在法院不如肖扬时代,最高院的院长不太懂法(当时的那位不是法律出身的)。他绕过该信息,不评。再后来,见他搞法院与律师的对接平台,很赞同。最后的消息是他主持法院员额制改革,主张选拔专业好的入员额,而不是根据资历,阻力很大。他后来病发,不知是否与改革思路受挫有关。
一路走来,觉得肖杨时代是最讲法治的,法官讲专业、审判也相对独立,而邹碧华是上海法院系统里面最被律师尊重的一个好法官,因为他尊重律师。邹碧华是江西人,谦谦君子,讲话声音不大,在理而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