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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报道
这个新闻,看下来是真的哭笑不得。在一项“ARTCLOUD艺术云”的艺术作品比赛中,有一件参展照片是《197》(是指197件女性内衣)。参展的作者表示,该197件内衣是“非正常方式”获取的,以引起猎奇。作者出示一条47秒的视频,展示“非正常方式”获取内衣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摆拍的“偷盗”)。有个网友获悉后,大怒,盗窃内衣还敢来参展?遂报警。媒体曝光后,一时沸沸扬扬,参展方亦灰头土脸,将该作品下架。另一边,警方经调查后发现,该内衣都是作者自己买的,是虚构为偷盗所得,引发注意,遂对该作者予以刑事拘留(罪名未知)。
整个事件,就好像一篇首尾具备的短篇小说。该作者搞了一个不道德“行为艺术”去参展,结果演的太像,被当真以为是小偷了。警方忙了一通,发现是一个故事,也很不爽,索性拘了。而那个艺术展的组织者,是莫名其妙地展示作品,又稀里糊涂地下架。
这个无聊的作者,固然要被社会谴责,但要治他的罪,也有问题。他虚构了一个违法的故事,破坏了艺术展览,让展览中断了,还臭名远扬,可谓扰乱了展览秩序,可给予适当的治安处罚。网友报警,消耗了警力资源,则恐非他所料,该案子难谓是犯罪的。媒体没有报道所涉嫌的罪名,大抵是寻衅滋事罪。两高《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但是,本案只是一个恶劣的新闻而已,并没有造成实际的混乱,而且主观上作者也只是意图蹭点流量,不致于是以此挑衅警方。所以这个故事,还有续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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