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村民陆松柏环保维权,竟被定敲诈勒索。今公布该案的起诉书,起诉书指控的不是事实。
其一、化工厂污染在先,化工厂设立在村庄中,从开办起从未通过环保验收,违法经营。
其二、陆松柏是村民小组长,代表村民谈判,签订协议,是个民事行为,谈判过程中整个村民小组参加,五万赔偿款是化工厂盖章确认后支付给村民小组的。
其三、起诉书指控的锁门、堵门,是村民小组自发维权,是在政府渎职情况下的保卫家园行为,而且锁门时间只有半个白天,没有造成什么后果。陆松柏没去锁门,也没有指示村民去锁门,却因为是小组长,而政府被当作出头鸟打击。呜呼哀哉。
本案将做无罪辩护。请大家关注陆松柏,关注环保维权。案件将于2011年10月19日上午8点30份在德清法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届时欢迎旁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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