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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渊洁因为原创的童话人物,譬如皮皮鲁、鲁西西、舒克、贝塔等知名文学角色,屡被侵权,维权不易,遂发表了《告别书》,不再发表作品。他指控这些角色被不法商家觊觎,商标机构见利忘义,商报审核人员商标审核人员知识产权意识淡薄、自由裁量权过大甚至可能存在寻租空间,以致于被恶意注册了710个侵权商标。他21年来只维权成功37个商标。现在他每天依然写作,但写出的作品包括已经写出的长篇小说等永远不再发表,因为发表了将面对商标侵权而难以维权成功。

这篇告别书的信息量很大,仿佛也是一篇知识产权的历史。郑渊洁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就开始创作了,但法商标(1983)、著作权法(1990年)是逐渐立法完善的。文学作品在先,法律滞后,导致一批侵权商标出现,越积越多,到了现在一一清理,成为历史问题了。现行的商标法规定,侵犯在先权利的商标可以宣告无效,没有时间限制。郑渊洁的童话角色是有版权的,是在先权利,以此恶意注册商标的可以宣告无效。但从程序上讲,要清理这些商标,需要针对每个商标逐一进行。郑渊洁可请专业人士代理介入,提出宣告申请,商标企业可以答辩,商标局再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无效。整个工作量是巨大的,但有决心与毅力,还是可以完成的。

在法律上,以常识判断,那些使用郑渊洁角色注册的商标绝大多数是有问题的,但也不能排除有一些商标是机缘巧合,另有来源,造成雷同的。这些还要看对方的解释,商标是怎么来的?与童话角色是否相关等,再综合做出判断的。郑渊洁在告别书中点名的“舒克”商标是否侵权,可以通过司法来解决。至于说不再发表作品,则是有赌气成分了,每个作家都喜欢自己的作品传播的越远越好。作家的写作也是为了表达有意义的生活。还要,郑渊洁发布因自媒体被约谈,也是不妥的。公民对国家机关有监督与批评的权利,如果批评对了,有则改之,批评不对也可以发布声明澄清,无则加勉,去约谈一个作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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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62篇文章 1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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