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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七八年前(2015-2016),刑事案源还是很多的。每个星期都有客户来咨询,可以选择案件辩护。那时候,澎湃新闻、南方都市报等媒体也都在大量报道刑事案件。一批冤假错案,也在舆论的推动与律师的辩护下得到纠正,从中也涌现了一批知名的刑事辩护律师。

要知道,刑事辩护事关当事人的生命、人生自由,是律师基本最重要的职责。同时,刑事案件通俗易懂,老百姓人人是民间陪审员,喜欢看判案,刑事辩护就代表整个律师职业的声望。而且,惟有律师才能去看守所会见嫌犯、被告人,这几乎是律师的唯一特权。法治的状况,刑事辩护是最重要的指标之一。

然而,现在刑事案件渐渐少了,报道也很少了。一些刑事大咖,不在忙于办案,而是热衷于辩护演讲、培训。案源都没了,培训出来又有何用?刑事辩护市场的萎缩,与司法政策大有关系。首先是法律援助的面很广,在审判阶段被告都可以获得免费的法律援助律师辩护。这样,当事人就很少愿意去花钱请社会律师了。而大量的律师也被调用去做法律援助。法律援助是公益性质的,给予律师的办案补助是象征性。相当于低廉使用了庞大律师。其次是检察系统的认罪认罚制度推广,目前约百分之八十五以上的案件都认罪认罚了。在认罪认罚中,因担心不认罪会判的更重,很多被告人会认,此时的辩护律师更多起着一个见证作用,而不是对抗性的真正辩护。久之,律师的重要性也就下降了,甚至到了可有可无的程度。此外,刑事辩护中还存在看守所会见难、搜集证据难、还有律师伪证罪的风险。于是,最终形成现在的结果,刑事辩护很少,辩护律师数量大减。

刑事辩护律师该如何再回到舞台?窃以为,还是要不断完善改革。对于法律援助,应该精准援助贫困的、确有必要的被告人,好钢用在刀刃上。而不是全面性的铺开,援助那些有条件请律师却没有请或者本来就不想请律师的人身上。其次,认罪认罚应完善为“辩诉交易”,被告人在获得律师充分辩护后自愿协商认罪。而不是把被告被关在看守所,得不到律师的有效辩护情况下来协商认罪。认罪认罚该是一个很自然形成的诉讼制度,不适合以指标考核来推行,那有导致非自愿认罪之虞。期待刑事案件市场早日回归,让每个当事人得到充分的辩护,接受公正的审判,铸就公正的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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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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