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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温州的一个校友,问我是否认识温州律师,推荐一下,他有案子要律师代理。我报了温州的几个大所与名律师。他说,名律师不行。名律师大多有点架子,沟通不顺。名律师经常接案子,办案的是年青律师。名律师收费几倍于年青律师。疑难复杂案件可以找名律师,普通案件还是请年青律师性价比高。这一番话,就好像是客户反馈,要求律师调整市场。找律师也好像看病,普通病找个负责的医生就行,大病才找名医。

从年轻律师角度看,正是办案积累的好时机。老律师亲自操刀办案的渐渐少了,不是宝刀老了,而是现在案件输赢的不确定大,对司法信心不够,就好像法院里面女法官越来越多,男的很多都辞职出来了。扪心自问,对法律的信心是否变了?老律师不办案后,精力就转到社会活动,去接案子,接到案子,让年青人办,成为造雨者。

老律师的案源是哪里来的,主要是逐年积累的。为什么能积累,是打出来的。打出来有两种意思,一种是打出法律专业服务品牌,吃业务饭。业务娴熟、服务热情,就能打出律师的口碑,口口相传,案子就来了,碰上大案机会,媒体一宣传,就俨然大律师了。还有一种打法,则不太好说,就是不断出去应酬,与企业界、政界、司法人员周旋,让客户以为有能,能解决案子。这种打出来其实就是打关系,搞的不好背后还有回扣之类。实践中,这两种打法,是与法律环境息息相关的。法治多点的时候,律师就会拼专业能力,譬如肖扬时代的法律人就很注重法律水平。人治多点的时候,则会去拼社会资源与关系网了。这个千年以来的内法外儒时不时醒来。形势比人强,现实就是适者生存。就如《史记货殖列传》说的“若水之趋下,日夜无休时,不召而自来,不求而民出之。岂非道之所符,而自然之验邪?”当然,法律理想还是要有的,总有一天会从身份走向契约,实现法律面前平等,不需要去打那些违背法治、影响司法公正的关系。

从当事人角度看,请律师就应该如请医生,能办好案,看好病的就是好的,不用在乎是否名律师或者名医。但实际上,律师与医生执业操作是大不同的。律师的操作是实用主义。律师与人打交道,交道打的好不好,直接攸关案件结果。如果是法治社会,就以法律打交道,人治社会则不得不关系打交道。而医生是面对病情,对症下药,只需要一种科学治病方法。所以医生听到的都是真话,病人唯恐说不清,而律师听到的很多是假话或者断章取义的话,唯恐律师不为其所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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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62篇文章 1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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