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律师的家境好,家里有几套房,做律师是兴趣,并不是真的热爱法律或者正义。他看巴尔扎克、卡夫卡等作家都有做律所工作的经历,且成为作品中的素材,也想模仿,就在一家律师事务所做刑事辩护律师。照例,年青律师是很难接到大案的,他只能法律援助,免费为被告人辩护。
这次,碰到一个盗窃案。被告人是一个小偷,潜入一个别墅中翻箱倒柜,窃取现金、首饰等,还喝了茅台,最后拎着装满财物的拉杆箱大摇大摆混出小区。回到出租屋后,财大气粗,挥霍享受。等到房东来要租金,还把他当穷小子看时,一时兴起殴打了房东。房东报警,并举报说他最近有钱来路不明。小偷被一问,也就如实招供了,说盗窃了现金五万、金戒指三只、金条五根、茅台一箱等。问完,被以涉嫌盗窃罪关进看守所。
看守所的同室,没事就乱说案件。听到小偷的故事,大骂他是笨贼,承认殴打房东就是了,干嘛说偷东西,坦白从宽牢底坐穿。小偷被点拨后,也是懊恼后悔。但第二次笔录时,他疑惑了。承办很认真地问,是偷了五千还是五万?首饰几件?有无金条?茅台是真酒还是假酒?听上去好像有利于小偷。小偷把这些情况告知室友。室友有的说小偷承认偷到那么多东西是吹牛,还有的说是不是被害人有精神病。最后建议小偷无论如何要找个律师来搞搞清楚。
于是唐律师来了。看了卷宗,问过小偷,案情就是小偷偷了一个官员的东西。被偷后,没有报案。承办抓到小偷后,找官员核实。官员说,家里没丢啥东西,就是少了五千,没有金银首饰,茅台也是假酒。唐律师的辩护策略是,盗窃金额“就低不就高”的,这些赃款赃物已经被小偷挥霍了,已查不清,既然被害人不想露财,小偷也是捡了便宜,将被轻判了。他把案情告诉小偷,小偷亦是窃喜,以为命好。
但偏偏唐律师,不是一个合格律师,虽然案情有利于自己的委托人,但他更想知道真实情况,情节比结果更有吸引力。而此时,小偷的室友也把消息传出来了,说偷了个大官家,大官没去报案,成为流言。记者们都在探听,来找唐律师。这唐律师为了真相,就向办案机关申请调取官员家里的监控,要看赃物情况。得到的回答是,家里虽然有监控但平时不打开,没有视频。唐律师回去“悄悄”告诉小偷,说对方没有录像,我们就低辩护,万事大吉。小偷一高兴,也悄悄告诉他有个袋子在亲戚处。
唐律师去找承办交流意见,承办问他如何辩护?唐律师说,从小偷的开支来看,偷得蛮多的,但就证据而言,也只能根据被害人的意见来定。承办笑而不语。可是,记者出场了。有个神通广大的记者,去采访了小偷的亲戚,把那口袋送到派出所了。打开一看,还有金戒指、金条、包括茅台酒。媒体一报道,领导就重视,案子又要重查了。小偷恨死唐律师了,坚决要解雇,唐律师则死不承认是他泄密给记者。官员再次重申,那不是他们家的首饰,也不是他们家的茅台。舆论一阵风后,唐律师被换掉了,新来的律师,又给小偷罪轻辩护。最后结果是定盗窃五千,从轻发落。唐律师出了名,但也再没人敢找他辩护,只能改行写编剧了。江湖上那个偷大官的故事则成为罗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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