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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教师节,网上很热闹,送礼的送礼,祝福的祝福,搞得老师们也受宠若惊,好像只有今天特别受到尊重。其实,尊重在平时。也许老师的底线很简单,就是学生闯了祸,不要怪老师,或者学生听了老师的上课言论,不要去举报告密。君子之交淡淡如水,老师与学生也一样。至于送礼,香港的规定甚妙,就是限制礼品的价值,礼品价值小的心意到了就行,价值大的超出规定的则视为不法行为。这个规定划清了社会交往与法律界限,不会造成送礼的攀比,也不会阻止真情实意的表达,可资借鉴。

说个老师客户的趣事。去年,有个公司老总打电话给我,说他的老师有点法律问题,要来咨询,麻烦细心解答。老总这么尊师重教,我自然也认真对待。稍后老师来电话,说了一通,大意是她女儿很优秀,业绩突出,公司为了不付年终奖,就查她的账目,以解雇之云云。整个通话过程中,主要是她在说话,说的都是女儿的事情,代替给她女儿做决策。我一插话,观点不同,就被反驳。老师职业习惯很强大,好像我是她学生推荐的,也归入学生一类,她学生是一个大老总,找我咨询是给我面子。面对性格强势的客户,我简单说了几点法律意见,第一、你给的是二手信息,转达中或者有遗漏或不完整,建议把文件给我,或者让当事人直接与我谈。第二、你的社会经验丰富,但看病找医生,有纠纷找律师,都是为了获得专业意见,不要轻易质疑专业。第三、案子的核心是,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看证据,而不是猜测与怀疑。

这样的咨询交谈,对双方都是不愉快的。女老师就挂了电话,再去不停地找律师,她的目的似乎让律师论证其观点。几个月月后,她再次打电话给我,说律师还没定,想想我的意见还是不错的。但是,接着,循环又来了,她几乎又是把原来的话重复一遍,而我所要的文件证据以及让当事人来通话或面谈,都无落实。她比上次更焦急,却似乎不善于与社会专业人士打交道,推进事情。这次是我挂了电话,不喜欢祥林嫂的絮叨。到了年底,我碰到老总,说起这个老师。我说,我很好奇她教啥科目?一定不是教理科的。老总说是教政治的,还是个领导,是当地圈子中的老大。我道,原来如此,被圈子圈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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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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