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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媒体对人贩子余华英的报道,忽然想到余华的小说《活着》,而人贩子更狡诈,被害人更悲苦。

余某是云南大理人,中等身材,圆脸,不胖不瘦,小学二年级文化,嫁给来大理游玩的重庆人王某,随后住在重庆夫家,生下一女。王某因盗窃被抓,余某到县城面馆打工,认识已有家室的龚木匠,同居生下一私生子。两人就把私生子带到邯郸卖掉,获五千元。自此开始拐卖生涯,陆续拐卖13名儿童到邯郸。拐卖主要套路是,租房后与邻居套近乎,取得信任,骗得小孩。其中有个被拐卖的贵州小孩叫杨妞花,她家住在余家隔壁,一来二去熟悉后,余某以带杨妞花去买织毛衣的签子为由将她拐走。

2000年,余某因拐卖儿童被邯郸警方刑事拘留,两个月后被释放。2004年,余某与丈夫王某分别将云南南华县与大姚县的两人拐卖到邯郸。大姚的被害人家长报案,警方将余某、王某抓获,但两人隐瞒真实姓名(余某谎称自己叫“张芸”、王某谎称自己叫“王伟”),被以假名分别判处徒刑8年。服刑期间,余某获减刑3年,释放后回重庆居住。

2021年,杨妞花寻亲成功,回贵州与家人相认。在她被拐卖后,父亲去世,母亲精神出问题,姐姐成为孤儿,家破人亡。愤怒向邯郸、贵阳两地报案,最终贵阳警方抓获余某。余某因拐卖儿童被起诉,其女儿拒绝参加庭审,最终被判死刑。919日,杨妞花拿着一审死刑判决书,在父母坟前痛哭宣读,告慰先灵。

整个事件中,看到人贩子的残忍与狡诈。为了钱卖掉私生子,搞得十多个家庭家破人亡;隐藏身份,盗用假名被判刑,还获得减刑。这个盗用名字,亦是侵犯他人的姓名权与名誉权。现在的刑法已经将使用虚假身份、盗用身份证件定为犯罪。这个案子的最终正义,来自被害人杨妞花的不屈不挠追责,使得能挖出人贩子的余罪,而邯郸方面表现的差强人意,这么多被拐卖儿童收买地,抓了人贩子又放掉,办案不积极。假如余某早点案发,就能防止更多的家庭被害。恶有恶报,愿正义早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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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62篇文章 1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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