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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一个女子想见住建局领导,被保安踩压在地上。视频显示,办公大楼前,一女子被两名身着制服的男子压在地上,两个保安分别踩着女子的脚。有人在说“那两个保安一人踩一个脚,踩得多狠,最后在我们的强烈要求下他才松开。”

舆论曝光后,公安开始调查:2023925日上午,陶某某(女)前往咸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问题时,与该局保安员发生肢体冲突。保安员朱某某等人在处置该事件时方法简单粗暴,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法行为人朱某某、娄某处以行政拘留10日,对违法行为人程某某处以行政拘留5日。

公安这个通报很有意思,第一是把这个踩压的侮辱性行为简化成一个抽象的简单粗暴,故意伤害人家身体。如果没有媒体的报道,读者根本看不出来现场发生了什么。这样不具体的通报在隐藏什么呢。,第二有没有去追查该违法行为,是保安个人做出的,还是受人指使的?如果是有人指使,那么又是谁指使,指使人责任应该更重。

更要反思,一个看家护院的保安,为什么对人民这么凶?虎兕出于柙,谁之过。保安以以违法犯罪的方法来维护秩序,还有秩序吗?假说这个保安平时就是正规的培训,依法履行其职务,那这种事情是绝对不会发生的。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保安这么凶残,是跟他聘用的单位,绝对是分不开的。那么这家单位的官僚主义可想而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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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62篇文章 1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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