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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去上海郊区的一家企业,也是我的法律顾问单位。由于最近来浙江的次数多,不知觉开到去杭州的高速上了。发现不对,马上重新定位导航。找到一条新路,居然是一条新开的高架路。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再想想,去这家单位顾问已经十五年了,路都造了好几条了。

这十五年,见证了企业的风雨,有08年金融危机的挫折,有疫情三年的困难,有去外地投资的失败,但更有生产线的不断扩大,产品技术的提高,品牌的知名度扩展,市场占有率的稳定,目前企业注册规模做到上亿。以前股东开的是凯美瑞,现在都是宝马。有人问,律师与企业这么长久的合作是如何做到的?我的回答是信任。信任的基础是律师能为企业创造价值,让顾问费物有所值。这些有价值的工作,包括并不限于,为企业打官司追回货款,维护企业的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回避企业以及股东刑事风险,培训员工整体法律意识的提高。有一次,企业年会,我对老董事长说,谢谢你当年引荐,让我也赚了不少钱。老董事长的回答是“不要谢,你靠的是自己,如果水平不行,做不了这么长的”。新董事对我的回答则是“其他股东也认可”。

其次,顾问工作要敬职。把客户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而不是考虑自己能收多少费用。很多案件,标的不小,如果起诉,根据标的比例可以收到不菲费用,但我都是谈判优先,不成,再发律师函,最后才起诉。因为谈判成功,省时省费,而且尽量不得罪对手,以理服人,做法律事务要兼顾企业的市场意识。至于律师函,律师本身的知名度可以让函件的含金量更高。久之,企业也会以有一个好顾问律师而自豪,甚至自觉成为律师的宣传员。再次,法律顾问定位要准确,顾问就是专门解决法律问题的,不要去管股东关系/产品开发/人事安排等,那些是企业的内部管理,不去问,人人都尊重你,如果多问,就是越位了。最后,长期的合作,也是如李康《运命论》说的,要看双方理念是否投缘的。现实中,法律顾问总是在变动的,旧的去了,新的来了。我也有被解雇的时候,但更多是我解雇单位,当觉得不够信任,就不勉强。赢得顾问单位,最终靠的是水平与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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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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