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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8日,网上流传一封宗馥莉《致娃哈哈集团全体员工的函》说“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政府及娃哈哈集团部分股东就本人自宗庆后董事长离世后,对娃哈哈集团经营管理的合理性提出质疑,宗馥莉决定自即日起辞去娃哈哈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不再参与其经营管理。督促相关方及时按照章程规定的程序重新选聘总经理并由其履行管理职责,确保娃哈哈集团的正常经营。”

副董事长与总经理,都有辞职的权利,也有交接工作的义务,因此股东会应该及时作出决策,予以挽留,或者同意辞职,或达成其他协议,以维护娃哈哈企业的整体权益。查询企查查app可知,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仍由宗庆后担任法定代表人并持股29.4%,杭州上城区文商旅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46%,杭州娃哈哈职工持股会持股24.6%

企业高管的管理依据是公司法与公司章程。宗老在世时,持股29.4%,加上取得职工持股会的24.6%的支持,合计54%,是超过持股51%的大股东,可以对日常事务做出决策。宗老德高望重,与46%的大股东沟通协调,重大事项的股东会一致决议也顺利。

宗老去世后,情况就发生变化,股权变更涉及到法律问题:第一、宗老的股权继承。要看继承人的情况。假如继承人是女儿一人,则可全盘获得29.4%的股份。假如还有其他继承人,则要先处理继承纠纷。第二、宗老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还登记在册,也涉及到股权继承问题,只有解决好继承问题,股东会才能选任新的法定代表人。同理,辞去副董事长与总经理,也要股东会决议。开好股东会是前提,否则会影响公司运作。三、娃哈哈的在册股东虽然是三个,但都是三股不过半,要至少取得另外一个股东的支持,才能过半,形成有效的股东会决议。魏蜀吴博弈,也属正常。

以社会大众来看,娃哈哈是在宗老管理下是一家健康的大企业,希望后续的处理,能持续稳定经营,不要因为纷争,影响企业的经营。这就需要股东们的智慧以及顾大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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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62篇文章 1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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