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两则业内消息,对照起来看,颇觉悖论。一则是,北京朝阳区法院的案号,已经排到30万多件。该院法官平均每年得要审理1000多个案件。如此高强度的工作量,法官们会累坏,头发早白。另外一则消息是,有些律师为了省钱,退掉了律所的卡位费,不要座位了。目前,每年一个律师自己要交四金(五金)、年检费、会费等4万元左右,每年卡位费要3万元左右,两项加起来7万左右。律师们是在付费上班。如果缺少案源,势必入不敷出。
为何法院案子多的不得了,而律师的案源少的可怜?值得研究。现在的民诉法程序繁琐,当事人一般是没有能力自己亲自上法庭的,非要委托律师不可。简单的推想是,是不是律师人数太多了。最新的数据,2025年律师人数即将达75万,突破100万也会很快。于是案源被分散了。还有一个因素是,案源的二八定律,80%的案源集中在20%的律师手中,剩下的20%由80%的律师在竞争,于是案源多的更多,少的更少。以上只是常识推论,未必准确,尚待相关部分科学分析,数据说话。
除了数量问题,办案质量问题,亦是堪忧。法官要办这么多案,质量只能是粗糙的,无法做到精细。律师收入少,心不安,首先想到的解决案源,而不是花大精力办好案。法院案子太多,就会立案难、执行难,缺少效率,代理案件的律师也会株连被委托人责难。所以,在制度上,法官从优秀律师中选拔,法官与律师保持一定的比例,还是要有科学规划。
目前律师业是在放任发展的春秋战国时期,律师行业往往成为法律人的最后的选择,来去纷纷,而没有案源保障、没有生活保障的律师,就是一个自食其力的个体户。这种状态是不能满足社会对律师的勤勉办案的需求的,法官没有律师的配合,也是不能高效审理好案件的。而从深层次看,更要在源头预防与解决矛盾,而不是把巨量的矛盾,交给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院来处理。这些矛盾由来,涉及到经济发展的三角债、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合理性等等,诸多社会问题,须源头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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