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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最大的敌人是当事人”是句半真半假的段子。真的一面是,律师与当事人一致对外后,可能反目内讧,披露出只有他们知道的内情。假的一面是,当事人是律师的衣食父母,也是法律服务对象,怎么会是敌人呢?这句话,无非想说明万一自己的当事人翻脸,对律师的伤害最大。

老律师对当事人的态度是,首先是选择当事人,学扁鹊六不治,不合适的案子或当事人就不接。其次,接案后认真办案,把案子办好,不得损害客户利益,不能为了多收费用,为客户代理违法事务。律师对客户保持距离,是超然的同情。不要想从客户那里得到额外的利益或形成朋友关系。这样,即使客户反目,也找不到理由,可安然自保。

最近一则热闻是,一位曾经蒙冤入狱的商人,在记者采访时说“我换了13位律师。为什么换?13位律师中12位都劝我认罪。都认为我有罪了,他还怎么给我辩护?所以,律师只是帮我在法理问题上辩护,事实都是我来辩,一个人辩了两天。”此外,还在视频中说“千万不要相信律师”之类话。

这种话,其实是当事人的牢骚,不必当一回事。因为复杂的法律关系中,没有律师的指导,当事人是根本无力自辩的,就如重病患者不可能给自己开刀手术。功劳算自己,贬斥律师,并不明智。其次,是否真存在12个律师认罪?那些律师也可以自清。假如不是,就是虚假言论了。就算有几个是真,也是以偏概全,安能以这几个律师来代表八十多万的律师呢?德肖维茨律师乐意代理棘手的客户,譬如臭名昭著明星,那是他的选择。余则以为,对于棘手的客户,不接也罢,如果接了,就要有遭背刺的心理准备。

这事件中也反映出认罪认罚制度性问题。在没有控辩平衡下的认罪认罚,其实是逼迫当事人认罪,此时律师无罪辩护,需要勇气,也需要当事人以及家属的配合。实践表明,无罪辩护,至少要三个要素,其一是当事人自己坚定无罪,其二律师坚持无罪,其三家属支持无罪辩护。缺一不可。

无罪辩护,面临巨大压力,需要勇气与底气。有个案件是某地领导被刑事拘留,我了解案件后,无罪辩护。家属迟疑,因为她的社会关系网以及当地舆论都是“局级干部拘留后无罪,本地没有先例”。我只能苦笑道“没有先例,就创一个”。事实上,承办的检察官内心也认为无罪是,奉命办案而已。经过辩护,案件不起诉。还有一个案件,该案公安没立案,检察院监督下立案。我无罪辩护。但检察官已逮捕了当事人,,就用尽程序,长期羁押当事人,要其认罪。我对当事人说“律师认为是无罪的,如果你选择认罪,我不会签字”。后因当事人立场有动摇,我辞任(没有当事人配合,无罪辩护不能贯彻到底)。新任的律师,则继续无罪辩护。在一个定罪率极高的司法系统中,要无罪辩护,本身是最大的职业挑战,只有坚持到底的才有机会实现。而这个坚持,需要各方配合。以前是冤案平反,绝大多数依靠舆论的加持,现在媒体也难发声,无罪辩护更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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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5030篇文章 41秒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 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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