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乍起,吹皱一池春水。近日,东方网报道了《沪上“私人律师”今年起航年费2万》。私人律师是指为私人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它的出现,意味着法律深入市民生活。正如上海司法局副局长刘忠定所言,私人律师项目的启动,将法律变成了一种生活方式。
私人律师首先出现在经济发达、视野开阔的上海不是偶然,是社会法治化的需求。当今生活中的婚姻、继承、买房卖房、消费维权、交通事故处理等,处处需要法律。所以,有事请律师,是法律意识的体现,而请律师就要找专业律师,是法律服务成熟的表现,而找性价比高的律师,譬如私人律师,则是上海人的门槛“精”了。
事实上,私人律师一直是隐性存在的,则是没有商业化而已。譬如,律师担任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时,经常会捎带解决顾问单位领导的私事。再如,律师出面为亲朋好友的日常纠纷排忧解难。这些友情援助,都是私人律师的表现,一般都不收费,服务也随意,“投之以桃李,报之以琼瑶”,得到的是无形回报。如今,私人律师正式签约,出师有名,也要求律师的法律服务更专业、更规范。
私人律师的发展还存在两大障碍,其一、社会对律师的接受程度还不高。譬如治安案件,警方就很顾忌律师的参与,经常找律师手续瑕疵,拒律师于门外。交通事故调解中,交警也不欢迎律师的锱铢必较。这些根本上是因公权力机关傲慢,不喜欢被监督,以后法律要明确规定律师的参与权。其二、律师费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目前来看,请律师还是高消费,市民们能省则省,毕竟这个不同于看病,医生的费用是省不了的,而不请律师,自己可以先上场来个程咬金三板斧。所以,律师费要适当降低,便于法律走向社区,要与市民经济条件相适应。
私人律师的最终走进人们生活,关键在于法治。而这几年法制不彰,法律不硬,现实的人们不得不到处找关系解决纠纷,而不是上法院。就民事纠纷而言,法院立案难,立案前要调解,很折腾,而审判中权力和关系的影响更是无所不在。很多当事人在请律师时,会问一句“有没有关系?”所以,在司法独立之前,律师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而当前私人律师的本质是为部分高端人士服务,并不是普惠于民。私人律师只有到,人们普遍相信法律解决纠纷时,才能普及。法治之路漫漫兮,中国的司法改革是“西北望长安,可怜无数山”,但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终究“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私人律师现在还是新鲜事物,将来必定是老生常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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