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一名印度女大学生在新德里夜晚搭乘公交车回家时,遭到轮奸和殴打,后去世。引发了印度全社会广泛的抗议,甚至骚乱。印度和国际社会批评和反省社会治安的混乱,丑陋的沉默,女性社会地位的卑微等。抗议者打出“我们不再需要安慰,我们不再需要虚情假意,我们要求立即采取行动,强化对性暴力的法律”的标语。——的确,女性是案件的受害者,保护妇女的安全和尊严,这最重要。
在中国,唱歌将军李双江的儿子涉嫌与5人轮奸一女子。舆论的焦点是家庭教育,权贵们同情失足,为李双江辩护。法律人要保护未成人的隐私。愤怒的草民,想为被侵害人发声,但连个微博也没有。这又是一个怎样的社会呢?没有人真正去保护被侵害人,没有人关注妇女安全。一路的围猎狂欢,只是为了眼球。显然,有话语权者,大多不是平民,他们有自己的立场和阶层观念,所以忽略了被害者。
固然,未成人的权益应被法律保护,李双江儿子不能因是权贵而被轻纵,也不能因为民意而加重,而应不枉不纵,依法办案。而更要保护被侵害者的权益,该案是否会不公?以及,不该一个人在夜店与异性喝酒等。要知道,目前社会,法律面前的人人平等说说容易,做做难,法律更多是为权贵所用,以法治老百姓的。被害女孩,也面临抉择,如有没有民意的支持,她的权益可能得不到保护,而如果舆论曝光个人,则是对自己的再次伤害。与权贵作斗争本是艰难的。
中印对轮奸案的不同视角,反映出话语权的分配以及社会的价值观。作为一个法律人,对这样的案件,我希望依法制裁违法者,保障被害人权益,关心对妇女安全的教育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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