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铁道部刘志军的审判,激起巨大的争议。这么重大的一个贪腐案件,卷宗就477本,而在短短半天就审判完毕了,不可思议的效率,背后当然只能是演戏了。法庭上,刘志军是一个成熟的“政治家”,阴鸷犀利的眼神,折射其对社会的洞察。他不仅全盘承认指控,而且声泪俱下请求从轻,并且扯到政界刚流行的“中国梦”,可见其对国情的洞察,唯有投上之所好,或能免一死,虽然之前他的实际贡献却是红楼梦。检察官是高高举起、轻轻放下,起诉指控刘志军受贿6460.54万与滥用职权罪特别严重,但最后却以刘有“坦白”情节,提出“可从轻处罚”,恍如律师在辩护。而上面指定的刘志军辩护律师,提出刘建设高铁有功,法官一言未驳。而对类似的有功辩护,香港裁判官在明星警察接受火锅店折扣案中,就严正指出,公职人员本就是厚禄的,不是免费服务。旁听的是刘志军家属以及人民代表与政协委员50多人,两委通常是旁听的特权者,而除了通稿以外,媒体一家也没报。
法庭外也在争议。第一、刘志军不会不判死刑。从庭审来看,如此配合,加上检察官的表现,应保得住脑袋的。但如此,贪腐基本也就没死刑了。第二、法律人的职业道德问题,检察官的表现有点乱伦,身在曹营心在汉,而律师是在真辩吗?法官把案件审理清楚了吗?这种流于形式的中国式审判公正吗?第三、刘志军果然就这点事吗?坊间传闻金额巨大,而指控寥寥。媒体报道“案发后,刘志军受贿的赃款及其滥用职权造成的损失被司法机关全部追缴,这其中仅房产就有374套,人民币超过8亿元。”这些钱,即便不是受贿款,难道不涉嫌拒绝财产来源不明罪吗?太多的疑惑,半公开的审判,回答不了这些问题。司法要让社会信服,必须透明公开,而不是评奥斯卡金像奖那样的演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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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glish Version: The Show Trial that Fell Sh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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