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嘀嘀打车”与“快的打车”,烧钱竞争,终于各自赢得市场的半壁江山。战火稍息,气喘尚吁吁,“嘀嘀打车”的后院就起火了。杭州一家公司,声称是“嘀嘀”商标专用权人,起诉“嘀嘀打车”的开发公司北京小桔科技公司商标侵权,索赔八千万。真是鹬蚌相争渔人得利,杭州公司下峨眉山摘桃子来也。
这案子,与iPad与深圳唯冠商标侵权纠纷相似。iPad的商标是唯冠的,虽然iPad的名气是苹果打出来的,但苹果还是不得不赔偿唯冠一大笔钱。“嘀嘀打车”推出时,检索商标工作不到位,使用“嘀嘀”也是涉嫌商标侵权的。当然,即使侵权,赔偿额也不可能是天价八千万的。根据今年5月1日施行的《商标法》第63条,赔偿额首先是要根据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的,而“嘀嘀”是2012年5月21日注册成功的,名声不扬,损失不可能那么大。杭州公司诉请的八千万,应该是是根据被告所获得的利益估算的,且是通过官司顺便为自己做一场免费广告呗。被告真该好好应战,否则烧了这么多钱,是为别人做嫁衣,而且还要最后贴上一笔。
通过这两个案子,可以看到商标战略,不可不重视,否则企业即使不是全军覆灭,也是损失惨重。而从市场来说,商标仅仅是漂亮的外衣,最重要最持久的还是产品质量,如果没有产品的支撑,消费者也不会傻到买椟还珠的。而小公司与打官司的商标博弈,就如孔子所言的“以瓦注者巧,以钩注者惮,以黄金注者殙。其巧一也,而有所矜,则重外也。凡外重者内拙”。——就如赌博,小公司轻装上阵,以小博大,心态好,而大公司已经投资巨大,心态沉重。赌博的技巧是一样的,但是赌注不同,心态不一样的。但是太重视外在因素的,内心一定拙笨。此言深矣,既适用本案的商标官司,而且适用于本案产品的市场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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