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蓬莱一辆装黄沙的大货车与一辆运送幼儿的面包车相撞,大货车侧翻压扁面包车,导致11名幼儿以及面包车司机死亡。对这场悲剧,舆论普遍关注面包车的超载问题。窃以为,首先要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如果是大货车违章造成的,则面包车即使没有超载,也会受害,而超载是扩大了损失。换言之,要正确认定超载与事故的因果关系。超载本来就是违法的,要处罚,但不等于说超载了就会引发车祸,要承担事故责任。要实事求是定性。
悲剧的发生,本质上是责任事故,在于管理不善。第一、对大货车的管理松懈。马路上,常见大货车以大欺小,飞扬跋扈的运行,每年因超载、超速以及内轮差发生事故,屡见不鲜。而管理是束手无策。第二、对校车管理的不到位。学生的校车,本该是坚固的专用校车。不得已而用面包车,超载危险性就更大了。每每看到对外援助的大手笔,总想何时拨点钱,改善校车安全呢?第三、教育部门对幼儿园监管不够。教育部门该是学生安全的守护者,要主动去监督,对不安全因素,不能坐而不管,否则就是渎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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