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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州海珠区环岛路海珠涌大桥正式建成通车,大桥中间一处钉子户引得路人拍照围观。这户房屋属于革新路海傍外街16号部分没拆掉的旧房子。据了解,该房面积约10平米左右,里面通电,屋外挂着晾晒衣服,房子与外界有进出口,仍有人居住。据广州海珠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目前仍与屋主在进行沟通。

 

这个事件,本质是公共利益与公民财产保护的平衡。首先,桥中间因有房子,两边道路为绕过房子,不得不造成弧形,影响了公共交通。其次,在价格没有谈拢的情况下,广州相关部门没有实施强拆,亦是奇迹。“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如果在外地,恐怕早就被拆掉了,甚至还扣给业主个一个不服从大局的帽子。所以,在这点上,还是敬佩广州的,至少法律保障了这家公民的合法财产,不受到非法的侵犯。

 

在公共利益与公民财产之间,法律上有一个比例原则,即尽量少牺牲公民财产,达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本案中,即使不强拆,还是可以通车,契合这个比例原则。但实际上,在这种情况下,双方都有损失的。一方面,道路不能直行,通行的效率降低了。另一方面,因为环境变化,业主的生活质量也大大降低了。这房屋上面是道路,每天有汽车噪音,还要担心事故车掉落,周围进出也不方便,业主该是坐立不安的。

 

所以,如果双方达成拆迁协议,还是搬迁算了,补偿达到市场价水平就行。如果达不成协议,那就如成田机场的钉子户那样,也未尝不可,可以看作是广州不违法强拆的地标,也有社会意义。在公共利益与公民财产的法律保障之间,孰轻孰重?广州给出了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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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87篇文章 2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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