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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新华网报道《王林案中案真相调查 情妇和前妻谋划出资200万向办案民警行贿“购密” 南都记者刘伟参与其中》。呜呼,王林真非常人也。王林案发后,其情妇雷某深入公安,交好干警钟某,舍身救人。此时前妻张某也抛弃成见,出资200万,通过雷某,向钟某购买王林案信息。而为了独家新闻的记者刘伟,也积极周旋其中。更有律师与钟某在汗蒸馆秘密约见,坦诚相见情节,如好莱坞大片。由此可见,情妇可谓忠矣,记者抢新闻可谓拼矣,警察卖信息可谓奸商矣,律师可谓刀尖上之舞者矣。

 

再思之,官方通稿以故事传奇手法报道案情,一面之词,岂可轻信。戴东原曾说:“阎百诗善读书,百诗读一句书,能识其正面背面。”读报道,也要读出其文字背后的难言之隐、弦外之音。譬如,其一、本案记者刘某被指控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即王林案侦查卷中信息),而本报道的记者,也大谈特谈王林案中案侦查信息,此信息何来?难道经过专案组同意就可以报道?同样违法侦查不公开原则也。其二、本案又是如何案发的?报道说“钟伟的种种反常行为引起公安机关警觉”。多名神奇的“警觉”?事前不知,事后如诸葛亮。其三、报道刘伟忏悔,自认违法。其实,刘不服罪,无罪辩护也。高墙之内,不得不低头,刘伟其他所述都是浮云,唯有此句是文眼。不信?刘伟与其律师会谈或者出来后的发声,与报道必然大不同。其四、报道描述律师密约以及换律师,虽未有任何评论,但磨刀霍霍向律师,已经听得到声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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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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