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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崔永元说,打官司,找好领导胜于好律师,并以自己打官司为例,劝告别人不要打官司。小崔的这番话在网易的跟帖如潮,我腾讯博客的《评崔永元法律失望论》评论也不少,几乎是无一例外赞同崔的实话实说,对法院不满,对法律的失望。——崔永元的这番话点出现实,也重创了法律人,杀伤力极大。简单地说,法律是没用的,法律人自然也是没有的,有事找领导解决。——我认为,崔永元批评司法不公是切中肯綮的,但隐含的法律无用论是偏颇的,而且会导致法律虚无论,走回无法无天的时代。

 

法律是干什么的?法律的本意是人人平等,不分高低贵贱,所以本质是限制特权、限制权力的。所以,应该是官员不喜欢法律,而民众依靠法律。公民有事,不找法律,不依靠法律,靠什么呢?难道是靠跑关系、找领导解决,跑得过有钱人、有权人吗?如果跑不过,那最后的结果是什么?是上访或以暴力相向,这样社会更无秩,而是水浒传的江湖了。——法律的本意是好的,是公民需要法律,官吏讨厌法律,但现在执行中,很多法律被弄反了,法律反而成为有钱有势者欺负平民的利器,而平民依靠法律则是稻草一根,这是为什么?这是因为法律的立法和执法出现了问题,违背了公平正义,使得民众认为有法不如无法,干脆天下大乱,均贫富,同归于尽。

 

所以最要反思的是司法体制,我希望这次作报告的两高院长(最高法院院长、最高检察院院长),听听,现在的法律施行被搞成什么样子了,民怨四起,无论是普通民众,还是法律人都心怀不满。要反思,最近几年法院在做点什么工作?到处是讲调解、要和谐,根本是自己丢弃法律在先,搞的大家去找关系,并把前几年肖扬审判专业化的司法成果消耗殆尽。上梁不正下梁歪,最高法院自己先不讲法,下面法院又如何守法?!法院领导自己不懂法,又怎会让下面法官去精通法律?——而法院的不需要法律,律师和当事人又怎么可能去运用法律?这些道理,不言自明。法律者,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也。

 

历史表明,民主与法治是社会的潮流,法律是保障长治久安之策,是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公器。所以,法律不能丢,但恶法要改正,司法要改革,要让人民满意这个法律,而不是法律虚无,那是会回到文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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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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