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 年前,读网上流传的《美国资深律师经验:如何撰写发给非专业人士的律师函》、《美国资深律师经验:写好合同的五十招》,大有斩获。也注意到,文章末尾“最后的忠吿 if these 50 tips don"t keep your contracts out of court, try mastering strunk & white"s elements of style*. i hear it"s real handy in appellate work.如果这50招都不能让你起草的合同免於诉讼,那你就去掌握斯特伦克与怀特先生的《风格的要素》吧,我听説它对应付上诉非常有帮助。”
N年后,仔细读了《风格的要素》(版本很多,已经第五版)。该书又翻译为《英文写作指南》或《英文写作圣经》,是斯特伦克教授与怀特的合作的论述英文写作的书。斯特伦克是康奈尔大学教英语的老师,怀特是其学生。斯特伦克在该书中提出语法、文法22条,而怀特写的《文体要义》提出文法21条,总计43条。绝大多数实用,虽然针对英语,也可适用汉语写作。他们总的写作规则是:逻辑清晰(重点突出)、语言简洁(没有歧义)。
读完这本书,再回首美国律师的撰写函,就发现是大巫见小巫了。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律师去记那么的文法,43条也记不住的,何况律师函中写作只是手段,目的是交涉。读完以上书后,笔者总结了写律师函的6条规则。
这6条,3条是法律规则:1 留有余地 律师函根据委托人提供的证据与陈述作出,未见对方证据,并不全面、在陈述事实与法律时,叙事策略上给对方留有余地,避免因武断,被反控侵权。2 诉求清晰 譬如发函目的是要求对方支付货款,则写清金额、利息以及支付的指定期间等。3 最重要的是给出解决方案,可以多给几个方案,让对方商量选择。法律威胁可以提,不必展开,让对方太不悦。
3条是文法规则:1 结构上,分块陈述。委托经过,事实陈述,法律适用,解决方案,法律后果。首句标其目,卒章显其志,2 用词中性、理性,忌情绪化。名人八卦等声明,涉及感情,不宜发函代为发声。3表达上 逻辑清晰,语言简洁。律师函是委托人的单方陈述事件版本,本方逻辑自洽,自圆其说即可。又律师函基本上是一次性产品,贵简不贵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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