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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新华社的三个编辑,用九个字的标题报道“刚刚,沙特王储被废了”:沙特国王萨勒曼21日宣布,废除王储穆罕默德··纳伊夫,另立穆罕默德··萨勒曼为新任王储。——该报道引起热议,认为“废”字不妥,该用“废黜”。其实,标题的“废”是对的,如李世民《废皇太子承乾为庶人诏》即用“废”一字,而新闻中的“废除”则不妥当,应是“废黜”,如上述诏书中有“心忧废黜,纳邪说而违朕命,怀异端而疑诸弟”。另外,报道中的“立”是对的,但“另”与“新任”则是同义重复,可删除。新闻其实就一个王储废立,如资治通鉴卷194:“武德六年以后,高祖有废立之心而未定”,既然立,则肯定是另外新立,何必重复!

 

除新华社外,其他报道也差强人意。譬如报道“沙特国王任命儿子为新王储,废黜侄子的原王储职务”——王储不是职务,还是继承人身份,故应是“指定”而不是“任命”,“职务”是解除而不是“废黜”,“废黜”的是王储身份,同时解除其担任的职务而已。

 

再如报道“沙特国王废黜王储 任命儿子为新王储”- 沙特官方通讯社周三称,沙特国王萨勒曼指定他的儿子Mohammed bin Salman为新王储,原王储、萨勒曼的侄子Mohammed bin Nayef将被剥夺所有职务。”——这个标题说“任命”错误,内容说“指定”则正确,而职务是解除,被剥夺的该是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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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4篇文章 1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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