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赵宇见义勇为制止侵害,反被拘留14天。2月21日凌晨,福州市公安局发布情况通报,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移送晋安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晋安区检察院认为,赵某的行为属正当防卫,但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被害人李某重伤的后果。鉴于赵某有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综合全案事实证据,对赵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此外,李某因涉嫌犯非法侵入住宅罪被监视居住。
福州公安的案情通报如下:经查,李某(男,50岁,四川人,包工头)和邹某滤(女,27岁,湖南人,娱乐场所服务员)于2018年10月相识,有多次往来。12月26日晚,两人酒后一同乘车到达邹某滤暂住处,在邹某滤暂住处发生争吵,李某被邹某滤关在门外,李某踹门而入并和邹某滤发生肢体冲突,引来邻居围观。其中楼上邻居赵某(男,22岁,黑龙江人,房地产公司保安)下楼见李某正在殴打邹某滤时,便上前制止拉拽李某,赵某和李某一同倒地。两人起身后,李某打了赵某两拳,赵某随即将李某推倒在地,接着上前打了李某两拳,并朝倒地的李某腹部踹了一脚,后赵某拿起房间内的凳子欲砸向李某,被邹某滤拦下,随后赵某被自己的女友劝离现场。李某被踢中腹部后横结肠破裂,于12月27日住院手术,2019年1月12日出院,据医嘱李某于2月11日到医院拔出造瘘管。经法医鉴定李某为重伤二级。经晋安公安分局侦查,赵某涉嫌犯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后转取保候审,经过进一步侦查,晋安公安分局以涉嫌过失致人重伤罪移送晋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通报四个问题:第一、李某尾随、破门、殴打女子,是寻衅滋事以及非法侵入住宅,明显违法犯罪,之前为何不追究其法律责任?现在也只是敷衍了事的追查非法侵入住宅。第二、赵宇一脚把大肠踢爆?这个鉴定可疑。尚待法医专家解惑。第三、是否强奸未遂,该关键事实没查明。媒体报道说,女方指控强奸,赵某亦是听闻,故起脚踢飞,但此节事实的调查未体现。本案中,女方与李某在夜总会认识,情况复杂,但夜总会女子安全亦是不得侵犯,至于有人怀疑的仙人跳,亦要澄清。本案处处维护李某,而女子又在夜总会陪李某喝酒。看来这个“夜总会”大有名堂,有难言之隐。第四、赵宇制止不法侵害,是有意为之,在法律上,要么是正当防卫,要么是故意伤害,而不存在过失伤害,侦查内容与移送起诉罪名是自相矛盾的。何故?
总而言之,本案没有结束,只是在舆论呼吁下解决了赵宇责任问题,其他问题多多,尚待深入调查,给社会一个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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