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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晚,饶有兴趣看了戈恩在黎巴嫩召开的记者招待会(直播的现场翻译有点乱,但基本意思在),座无虚席。戈恩以四国语言,法语、英语、阿拉伯语、葡萄牙,回答世界各地记者的提问(包括日本记者,但没看到中国记者),对答如流,丝毫没有一句一顿的迟疑。唯有记者问“如果旅行,可否推荐一款旅行箱(暗指逃跑方法)”,戈恩听而不闻。戈恩召开此会意在自证清白。主要是控诉日本司法的不公,为了伸张正义,不得不逃离(而逃离的方法,比肖申克救赎的电影还精彩)。真正的人物,是不会被束手就擒的。日本司法被他控诉的遍地鳞伤、身无体肤。
从法律眼光,戈恩的控诉要点如下:
1 日本司法是有罪推定,99.9%的定罪率,以及准备审判戈恩几年。使得戈恩绝望,而萌生逃意。99.9%的定罪率,是不符合社会常识的。难道检察官是神,不会犯错误?就没有冤假错案?审判是否流于形式?
2 检察官是老大,法官只是场面控制者。戈恩说检察官不听他的辩解,要他认罪。表明上法官最大,而实际上检察院要做什么,法官都同意,所以检察官是真老大。这个说法,也让人想起前苏联的维辛斯基,还有现在的认罪认罚制度。
3人质司法。戈恩竟然被逮捕四次,极不正常,给人感觉是检察官的指控罪证虚弱,是在先逮人再找证据。戈恩抱怨自己沦为国家人质。其实,戈恩涉及的亦是常见经济犯罪,第一次、第二次逮捕是指控戈恩两次隐瞒收入(少载报酬,逃税漏税),但虚假记载是公司组织的事情,不仅是会长的问题。第三次逮捕的罪名是涉嫌职务侵占,即戈恩涉嫌在2008年将私人投资损失转嫁给日产汽车公司。戈恩辩解日产担保而已,没有损失。第四次逮捕是指控戈恩通过中东日产公司给某代理店汇款,最终流入个人。还有凡尔赛派对财务问题,戈恩姐姐问题,都是小事,戈恩全部否认指控。想想,戈恩担任17年的公司领导,经手的账务无数,要鸡蛋里找骨头,容易的很。
4 报复性司法。戈恩说他九个月没有与其妻联系,而就在记者招待会前一天,其妻被指控伪证遭到日方通缉。言下之意是,九个月前日方在做啥呢?大有商鞅株连、挟持家人之意。戈恩护妻,因为确实是娶了一个有胆有识的好老婆。此次逃跑计划,疑似妻子策划,但为保护家人,戈恩一口撇开,说是他一个所为,然而他被羁押异国,没有外人帮助,何以能进行如此精密计划?故此话亦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也。
5 辩护权不够。戈恩口气中的辩护律师总是懦弱、软弱,最多是说辩护保障其权利,显然不对戈恩强势风格的胃口。而日本如此高的定罪率,也让人怀疑辩护制度的实际作用。如果律师没有无罪辩护,等于律师只能防御不能进攻,是弱小的,不能根本上保护无罪的当事人。尽管如此,戈恩的律师还是小心翼翼维护戈恩的权益,戈恩逃跑后,其律师也被株连调查。其拒绝交出戈恩使用过的电脑。这既是自己保护,也是维护律师与当事人交流的保密权。也可见日本律师的社会地位并不高。
6 对媒体的渲染也不满。有记者质问他逃跑违法,他反问检察官十次泄密违法,为何不管?而他的逃跑却是问题。换言之,人家可以堂而皇之的违法,违法在先,而他作为当事人却不能抗议?而且媒体也特意把戈恩往偷税漏税上引,这对当事人不公平的,为了平衡言论,戈恩(包括律师)发出自己的声音是允许的。
最后,看到记者招待会上,只有戈恩一个人在为自己辩护,没人为他说话,而他是面临一个强大的国家指控,对手包括日产、东京检察官、还有日本政府里的人等。此时,辩护的声音是弥足珍贵。如果不逃离日本,又何来说话的自由呢,一切都会被湮灭了。人类的司法制度要保障公正,首先要保证律师的辩护权。没有辩护,就没有公正。除此之外,戈恩的演讲,还是很讲策略的,他一直强调自己爱日本,被日本人民尊重,暗示他有意见的只是找他麻烦的那一批日本人。把这批人与日本人民分开出来,以争取最大的被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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