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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四川成都,一名男子因故夜晚爬电线杆做仰卧起坐。当地及时进行了紧急停电避险,2条10千伏的线路停电,涉及上万户居民用电。警方、消防、医疗等部门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整个过程持续2个小时左右,该男子最终被救下,并被刑事拘留。

该男子的行为,很夸张亦危险,因此有意想不到的后果,很多人围观,社会也好奇,到底是什么原因导致在电线杆上做仰卧起坐,也不怕死?这个救援活动,消耗了巨大的社会资源。最终该男子被刑事拘留。媒体没有报道拘留的罪名,大抵是寻衅滋事罪,即在公众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

在民事上,赔偿也不简单。因男子的危险动作,导致供电公司拉闸。拉闸的后果是,其一供电公司误工了,有营业损失。其二供电公司对用户“违约”了,还可能造成用户的电器损害、冰箱食物腐烂等。其三,停电也会造成第三方的损失,譬如汽车修理厂因为停电,造成修车延误,车主有损失。

这些损失,谁来赔偿?《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该男子所承担的责任巨大,承担得了吗?

实际上,这里还涉及到一个纯粹经济损失不赔的问题?对于停电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实际损失,事主的权利或财产被侵害,当然要赔偿。对于停电造成的修车延误,以致于车主不能及时用车,这是纯粹经济损失(没有侵害车主的权利)。这种损失,法理上不赔。对于供电公司的营业损失,即供电公司因没有正常营业所导致的损失,是否纯粹经济损失,要不要赔?也是一个问题。

纯粹经济损失,在我国目前还是一个学说(法理),尚无法律明文规定,但生活中确确实实存在。再举一个例子,譬如某人在高铁卫生间抽烟,导致高铁停车,造成全车乘客延误。对此延误,乘客的人身与财产没有损失,但是时间被耽搁了、上班也可能被扣钱,该纯粹经济损失可否向抽烟者赔偿?如果索赔,如何计算?这么多人索赔,法律忙得过来吗?生活之树长青的,而法律总是滞后,生活在呼唤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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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772篇文章 2天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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