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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网上流传的一份《检举税收违法行为简要告知书》显示,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就张文鹏举报深圳市律师协会存在税收违法行为的事项,已立案查结。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查补该协会税款及附加758943.99元,罚款23558.91元。对少缴的税款从滞纳税款之日起至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这份《告知书》在律师界广泛传播,不怕家丑外扬。现在律协对律师的帮助太有限了,而律协的年检与收会费,都是律所与律师感冒的事。关于年检,早就可以改革了。其实,只要律师没有违法违纪,就可依法执业,何必年检?每年花费巨大精力的年检,也只是走个形式,绝大多数律师还是通过的。至于律协收费,则关键在于财务公开,然而律协做不到。
 
再看深圳律协对上述事件的回应“一、我会已收悉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相关决定书,所涉问题发生于2009年至2015年,因我会管理制度不完善、账务处理不规范所致。我会将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建立长效机制:二、实习律师是律师行业的未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有关规定,律师协会履行对实习人员进行考核的职责,我会依法依规严格执行。三、作为律师行业自律性组织,对于网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我会将秉承“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态度,加强行业自律,不断改进工作。对故意捏造、夸大事实影响我会形象的自媒体和个人,我会保留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权利。”
 
这是一个很不聪明的回应。给人的感觉是傲慢、颟顸、无能。被查偷税了,首先要检讨自己的错误,追究相关人的责任。会长首先要表态错误。然而声明是轻飘飘,没有提及任何一个具体责任人。招揽业务的名片上都是律协领导职务,一出事就说“本会”责任,没有任何一点担当。就如这个声明,到底谁写的,能落个款吗?
 
再看实习律师这段,律协是有感而发。因为是原实习律师张文鹏对此不满,发现问题而举报事发的。实习制度问题一大堆,不去检讨反思,终于碰到一个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的张文鹏,被查的灰头土脸,却振振有词说继续对实习律师考核严格执行。此段暴露颟顸。
 
深圳律协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谦虚、反省、服务。尤其善待每一个深圳律师、实习律师,完善相关制度,让律协成为大家的家。出了事则要有担当,谁的责任谁负责。一个律协有没有地位,一个律协领导有没有威信,就在于有没有为广大律师做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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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金坤

丁金坤

4697篇文章 6小时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ad190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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