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

阅读:0
听报道

上次,周天在衢州菜馆,与一个专门打行政诉讼官司的律师朋友喝酒,听到一个很传奇的江湖故事,就好像柳宗元的童区寄传一般,故录之。

 

有个男律师,代理某地老百姓打行政诉讼,把情况透露给记者,舆论哗然,当地很被动。领导大怒,示意如果该律师再来辖区,要查他水表(查房),警告一下,让他知难而退。这律师是异地办案,肯定是还要去的。他也注意到了可能被盯上。去时,就住在隔壁县城宾馆,或朋友家,或干脆睡在车里。安然无恙。但心里也很不爽,正大光明办案何惧之有?

 

有一次,他在当地一个四星级宾馆开了房。那宾馆是度假村,依山傍水,草木葱茏,很幽静。房间在二楼。他开宾馆的信息,包括房号很快被获悉。宾馆的视频显示,他在大堂走来走去,旁边有个年轻女性,神情亲密,态度暧昧,而开房间的男律师一人。

 

走廊的监控视频中,看到男人先进房间,女人在外溜达一圈后,去敲门,男人应声开门迎客,面有喜色。再到门口窃听,有轻声漫语交谈声,哗哗洗澡水,尔后是巨大电视声音。判断他们或在云雨了。遂急敲门,说要查房,无人应。此时,情况紧迫,来不及叫服务员,几个人破门而入,准备咔嚓一声,抓个现行。结果,房门轻易被打开(没上安全锁),掀开被子,却无一人,而写字台上的笔记本摄像头,正摄下一切。原来,那个宾馆房间二楼的阳台,与隔壁房间阳台相通。男女律师进去后,放水,开电视,再从阳台翻到隔壁房间,在看被查水表的现场视频。对方一看中计了,撤退。以后该律师再去住宿,再无查房。

话题:



0

推荐

丁金坤

丁金坤

4785篇文章 58分钟前更新

上海律师。浙江建德人。士之读书治学,盖将以脱心志于俗谛之桎梏,真理因得以发扬。负笈浙江林学院、华东政法学院。曾就职政府、法院,后做律师。本博客期以持平之论,匡法之得失。业务专于刑事辩护、海事海商、知识产权、涉外诉讼仲裁等。  Email:lawlaw202@outlook.com

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