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与客户还是有一定缘分的,若两者相合,如李康《运命论》,事半功倍,若不相合,一个向东一个向西,常有龃龉,则事倍功半。生活中,有缘分的少,没有缘分的多,毕竟客户只是来寻求法律专业帮助,以结果论英雄,目的性很强。记得,在一个无罪辩护的案件中,周天律师告诉当事人,这个案子本无罪,但无罪辩护艰难,会付出代价,如果你妥协了,给个有罪免刑或者缓刑,也能理解。之后,该当事人果然被做了种种工作,被施加各种压力。都顶住,最后是撤销案件。期间,稍有犹豫,就会有罪。可见办好一个案子是当事人与律师共同努力的结果。双方最重要的关系是信任,这种信任基础也可以说是缘分,如果失去了信任,则委托合同也可以终止了。
缘分中,很重要一个因素是价值观,即当事人与律师对案件或司法的共同价值观。如果没有共同价值观,只是薄薄的一纸合同关系,信任难以长久。周天律师说了与亿万富翁客户打交道的故事。有个客户,商业很成功,先是大公司副总,后自主创业。成功以后很霸道,环顾左右,颐指气使。把律师作为手下员工来用,要律师按照他思路去办案,就好是一个有钱的病人指导医生开药。他的商业的风格是冲,做生意很猛,打冲锋,冲上了就成功,冲不上也不去善后,让别人(包括律师)去收尾。这样的客户,听不进律师专业意见,就是扁鹊也无奈他何,而且律师费用也算的很精,给人的感觉就是充分利用起有钱人身份来占便宜。富翁一个亲戚(也是介绍人)对他说,律师是专业人士要充分尊重,假如你这么行,何苦请律师?如果律师这么听命,价值何在?不听。显然这样的当事人要找的是一个法律执行人(弱者),而不是一个足智多谋的律师(强者),故不是一个自带气场、独立行事的律师所能长期合作。
还有一个亿万富翁,上来就问周天律师能否搞定案件?不同的职业不同的思维,当官的眼中只有长官,有钱人的眼中都是生意。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生意,包括司法。平时也多与公检法的领导交往,形成权贵的圈子。周天说,商人的这种司法认知很可怕,也可知现在的司法有问题,那些落马的司法官员大多是受贿后枉法办案。他作为律师不会去参与其中,找关系会勾兑,不是律师的业务(更不是大律师风范)。那是掮客所为,而且随时可能被出卖,成为替罪羊的。这种刀刃上的钱不可以赚。结果是,那富翁大笑周天是法呆子。说现在的生意就是靠圈子賺钱,不接受游戏规则,入不了圈。周天最后只好说,价值观不同,和而不同,没有缘分,以此打圆场。这也是社会的缩影,哪怕周天是法律一流的律师,因为没有关系或不去搞关系,也让客户不满。客户的眼中,还是一个人治的人情社会,法律亦是如此。可见法治社会的建设是任重道远,须知法治的精神就是破除关系,人人平等,公道处理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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