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律师在视频中,自信满满,称自己是大律师,引起热议。其实,律师法中的法定称呼就是“律师”,不分大小。香港有“大律师”制度,是指出庭律师,不出庭的律师也不是“小律师”,而是事务律师。分工不同而已。
现在社会上律师的称谓不少,稍稍整理一下:
1 官方评技术职称: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律师,一级最高。这个职称,转岗有用,便于衔接,其他没啥。
2 官方评的:优秀律师/十佳律师/大律师,代表被官方认可。东方大律师名头很大,占了地球的一半。
3 民间也有自评的大律师/百强大律师,是商业行为,就好像老外在评中国律师榜单,道理一样。
4 行业习惯:常见律师名片上有,高级合伙人/合伙人/权益合伙人/主任律师/执行主任律师/部门主任律师,大小都是负责人。实际上,法律只有一个合伙人称呼,因为律所是合伙企业。
5 媒体用语:著名律师/知名律师/大状,是指有社会知名度的律师。世上本无路(名),走的多了,就有了。
6 兼职律师:教授律师/副教授律师/人大代表律师/政协律师等,体现兼职与社会职务。
7专业用语:某个领域擅长的专家律师,譬如刑辩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家事律师/海商律师/并购律师等。
8 中性用语:资格老的资深律师,年纪轻的年青律师。
窃以为,律师自我介绍时候,以专业用语为宜/中性用语。因为是专业人士,以法律排忧解难,体现出专业水准即可。就好像医生看病,能看准病最重要。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案例是律师最好的宣传。不过,有客户的消费心理,认为各种称谓代表办案能力,那么各种称谓的市场,还是存在的。合理的存在,存在的合理。
而从社会学角度分析各种称谓,则可以看出,社会很重视:其一身份,身份即社会地位,总体上还是讲等级,还没有从身份走向契约。其二名气,无论是官方/民间/自封,都在扬名,就如商标。其三专业,专业性在加强,当事人选律师时,首先考虑是否专业律师。其四真正评价难。这么多眼花缭乱的称谓,标准不一,如何识别真正有水平的律师呢?当事人会困惑,即使货比三家,不同的律师可能会有不同的回答。其实,英雄所见略同,真正有水平的律师,大多数问题上还是有共识的,但要当事人能鉴别,那还要看当事人自身水平。即千里马是伯乐发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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