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深圳女律师廖爱敏,在星巴克咖啡厅,与中青宝董事长李瑞杰谈判中,遭李动武,被椅子砸伤,头部缝了6针,颈部、背部、腰部以及双膝等多部位受伤。事情源于,廖律师代理美国公司起诉中青宝侵犯Adobe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中青宝发布公告称“在就知识产权侵权问题进行商谈过程中,因言语争执发生冲突,后者(廖律师)在混乱中受伤。”
这起上市公司老总打女律师事件,着实反映了权贵的目无法纪。从解决纠纷的角度来说,暴力相向无济于事,以道德而言,一个男人在大众广庭下对一个女孩动粗,是典型的倚强凌弱有恃无恐。事发后,深圳律师协会没吭一声,律所在被公关,女律师独泣于医院,唯有网上一些正义人士在呼吁。
以前原始社会,没有法律以强权取胜。后来封建社会,有不平等的法律作为专制工具,而暴力反抗此起彼伏。现在社会,则讲求法律面前平等,理性平和解决问题。盖法律的本质就是消弭暴力,回归理性也。然而我们还不是法治社会,是一半法治一半人治,所谓人治就是权势凌驾于法律之上,如中青宝老总之类是也,不把法律放在眼里,一旦出事则以金权四处去摆平。其殴打女律师,如果法律公平处理,则涉嫌故意伤害罪,如果不公平处理,则会不了了之。然而法律不了了之,不等于公平道义也不了了之,当法律走向尽头,暴力同样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呜呼,冤冤相报何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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