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2日,李庄到最高法院申诉,要求撤销重庆第一中级法院关于其犯律师伪证罪的判决,宣告无罪。最高法院要求李庄出具原审判决书原件,并告知对于中院判决的申诉,由所在地法院解决,故暂未受理。李庄本次申诉的代理人是其子李亚童和迟夙生律师。
两年前的同一天,李庄在重庆打黑辩护中,因涉嫌律师伪证罪被刑事拘留,后判有罪,刑期一年六个月。2011年3月,即出狱前的3个月,李庄再次以律师伪证罪(漏罪)被追究,后经律师辩护,检察机关以证据存疑撤诉。
李庄是否真的构成律师伪证罪,法律界一直持否定态度。李庄的案发也很特殊,是在重庆打黑背景下,被其委托人黑老大龚刚模检举的,龚刚模因之立功而免死,这是以辩护律师坐牢换来的。
2009年12月14日,中青报报道李庄案,并抹黑中国律师。及至今天,两年诉讼时效已经差不多届满。显然,如果李庄起诉中青报,效果是立竿见影的,远比申诉容易,但面对的困难也是巨大的,且不说中青报根深蒂固,在李庄翻案前,他有罪之身,既然有罪,就很难说报道侵权,而如果被宣告无罪,则报道侵权无疑。是故,申诉和起诉是环环相扣的。
当年李庄案发,举国震惊,人们更关注的是公民诉讼权利的保障和刑辩律师的生存环境,而如今李庄依法提出申诉,认为是错案,这是他的权利,亦应依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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