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2013年02月11日 11:21

国体局反对孙杨谈恋爱,是干涉人身自由

国家体育局,居然反对21岁的孙杨谈恋爱,真的是管的太宽了。婚姻法规定男人的结婚年龄是22岁,孙杨谈的正是时候。此时不谈,更待何时。而且谁说谈恋爱会误事呢?游泳又不是练童子功。古代都是先成家,后立业的,直到近现代,因重视物质,才晚结婚,而功利化的婚姻,反而失去快意。

 

所以,国体局的干涉,不仅是干涉人身自由,而且是不很人道的。正如康德所言,人是目的,不是手段。而国体局为了金牌,就要孙杨牺牲恋爱,不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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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10日 11:42

央视删台词,侵犯刘谦表演权和观众知情权

央视说,刘谦在表演节目时,自造台词“找王力宏”,不合导演设计,故重播时将删除。刘谦则表示,表演是事先商定的,言下之意,央视知情,或授权刘谦自行发挥的。

 

窃以为,央视重播时不该删除刘谦台词,否则岂非是造假?其一、刘谦的台词,是其表演权,且已在春晚公开,与春晚一体,如果删除,则侵犯刘谦的权利,而且也是在欺骗新观众,侵犯观众的知情权。其二、如果央视和刘谦的合同规定,不许改台词。则在内部,刘谦对央视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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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10日 09:14

不三不四的郭德纲

诗经有风雅颂,风是民歌,雅是贵族文化,颂是朝廷专用,所以“风”流传最广。郭德纲的相声,属风之流,且以赋比兴的手法,讽喻社会,如《硕鼠》《伐檀》。因之,郭德纲的德云社,还曾被停业,其时我大叹,今不如昔,杜甫还有石壕吏、白居易尚有卖炭翁,而郭德纲只能如刘麻子说武松了。好在,草根支持,德云社死而复活,且开分舵到澳大利亚去了,可见老百姓之欣赏郭德纲,如对白香山。

 

现在,央视出手了,来收编郭德纲,草根文化登上大雅之堂,相声内容也从“风”转为“雅”,结果《败家子》一团散麻,东拉西扯,不知所云,想讽喻点到为止,想赞美言不由衷,吞吞吐吐,恍恍惚惚,进退失据,邯郸学步,一句话,不三不四,如一个农夫突然套了一件官服,不知所措。呜呼,与其勉强莺歌燕舞,不如秦中吟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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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08日 09:10

去外地带105条香烟自用,不犯法

近日,江苏省的杨先生自用的105条香烟,因异地运输托朋友开车带回,被江苏沛县公安局、烟草专卖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查扣,至今仍未退还。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2008年出台的《关于规范异地携带卷烟管理和携带证使用的通知》,个人乘坐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跨地()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超过此数量则须至当地()级及以上的烟草专卖部门办理携带证。

 

这又是一个荒唐的案件。刑法上的非法经营,是以营利为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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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08日 08:33

有感于梁振英发律师信

 

香港特首梁振英认为,《信报》的一篇文章《诚信问题已非要害,梁氏涉黑实可双规》,涉嫌诽谤,于是以私人名义发出律师信,要求报社撤回以及不希望再有类似的言论。《信报》声明指出,所指“梁氏涉黑”,是基于一方所言的假设性陈述及分析。该报并未改变立场,也不会撤回文章。

 

从大陆的眼光来看,梁振英没动用公权力去报复,而是采取法律行动,已经是很有法治思维了,如果在大陆,是没有报纸敢批领导人的,如果批了,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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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07日 13:36

我看北海案

北海案,给人最深的印象是,杨在新律师被关在铁栅栏内的照片。那时,杨律师为其中一个被告人辩护,结果辩护未成,自己反被打击成涉嫌律师伪证罪,而被取保候审。照片是维稳时代的法律缩影,即权力代替了法律,当公民想把权力关进笼子的时候,权力先把公民关进笼子。而如今,经过两年半的审判,被指控“杀人抛尸案”五名嫌犯故意伤害罪名不成立,改判寻衅滋事罪,杨在新也被解除取保候审,恢复自由。

 

杨律师的坚持不认罪,是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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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07日 12:04

驾校考官受贿 马路杀手丛生

 

童话大王郑渊洁在微博说:“闻所未闻,童话都不敢这么写。驾校考试时考生通过给考官塞钱获得驾照而不是凭驾驶技术拿驾照?广东湛江车管所全所42名驾驶证主考警官全部涉案,目前3名警官逃匿,其余39名警官合计上缴贿金2100多万元”。

 

司法机关办这个案件,还是头疼的。因为受贿(包括索贿)是要找到行贿人或被索贿人的陈述,作为指控证据的,而该案是典型的积少成多,学员送一次也就是一百或几百,到哪里去找这么多学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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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05日 12:11

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公文、印章罪的分析

陕西有四个户口的“房姐”龚爱爱,被神木警方刑事拘留,涉嫌的罪名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在有罪判决生效之前,被告人是无罪的,本文讨论的是一般共性的两个问题:

 

第一、伪造国家公文、印章罪的标准?

刑法第280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由于没有相关的司法解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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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04日 15:37

被风吹落的钞票的法律关系

上海一农民工,手上的1.7万现金,遇风飘落,被路人哄抢或拾得,涉及多个法律关系:

第一、钞票飘落,如果主人能捡回的,属于短暂失控物,如果刮的太远,找不到的,属于完全失控物,但都不是主人忘记的遗失物,不适用物权法中关于捡到遗失物要还的规定。

第二、路人哄抢,违反治安管理处罚第49条,应予处罚。如是捡到,则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三、路人哄抢或捡到不还,是侵权行为,此时物主可选择行使四种起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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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04日 08:55

河南义昌大桥事故法律分析

 

“鞭炮炸断义昌大桥”的事故,让人伤心纳闷,而河南的善后事宜,更是让人寒心。政府又在把丧事当做喜事来做,譬如“事故报道1300字,提到16位省市领导的重视,却没有出现一次伤亡人员或家属名字”。这是无耻之尤,该媒体就如西门庆的十兄弟在帮闲。

 

而善后事宜更是一塌糊涂:

其一,政府工作人员称,按照河南省内标准,城市户口能赔40多万元,农村户口的最多赔18万元。——这里有两个错误。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7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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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03日 14:06

李阳重婚的法律分析

201323日,朝阳法院判决李阳与李金离婚,并详解了“家庭暴力、子女抚养权,重婚、财产分割”四大问题。李阳因家庭暴力赔偿女方精神损失5万元,在征求女儿意见后(司法解释规定,十周岁以上要征求意见),保持抚养权不变,即跟女方生活。李金判的折价款1200万。法院还发布人身保护令,禁止李阳三个月内接触李金。本案是一个离婚案的典型判例。

 

关于重婚,从法院的判决来看,20054月李阳和李金在美国领取结婚证,到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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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03日 10:59

拼车回家,收油钱,不是非法营运

春节回家,交通紧张,很多人拼顺车回家,即搭有车族的老乡回家。一般分二种:第一种是大家都是亲友,免费的。第二种是老乡关系,收点油费和过路费成本。但路政执法部门认为,搭车只要涉及到费用,就是非法营运,要处罚,譬如最近的安徽许先生,开单位车子,带老乡回家,就在南京被以非法营运查处。

 

我认为,执法部门是在错误执法,本质是借机敛财。理由是:其一、查汉语辞海,营运通常是指“1.经营。常指经商。 2.犹营生;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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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02日 17:07

唐律疏议与刑事辩护(讲稿)

一份厚重的辩护词,除了事实与法律外,往往还有深刻的人文关怀,从而引起社会的共鸣,并能说服法官采纳律师的意见。这样的辩护词往往引经据典,一般包括五方面内容:第一、案件的事实与法律、证据分析(是指质证意见和质辩意见,对复杂案件,律师可单独提交“证据质证意见书”,对每个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发表意见,对本方证据作出说明,对对方证据作出反驳,对对方的质证意见予以论辩,相当于固定整个法庭调查);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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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01日 22:22

天气是肇事者?

 

今天看到,河南义昌大桥桥面坍塌事故的报道,心情很沉重。想想车辆,从这个高的桥上落下去,四脚朝天,压住人员,何等的悲剧。事故发生后,我在寻思,是因为车辆运输的鞭炮炸了大桥呢,还是大桥倒下导致鞭炮爆炸呢?这两者的法律责任是很不一样的,如果是前者,则车辆运输人涉嫌危险品肇事者,而如果是后者,则是桥梁施工单位等涉嫌重大工程责任事故罪。可是,一车鞭炮能炸掉一座大桥吗?当年钱塘江大桥,如果找不到承重点,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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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2月01日 06:07

史记二则

【肖烨传】肖烨,川人,身材短小,两目如炬。读史记“富者必用奇”,窃喜得道。阴纳美人,培训功夫,送之贪吏,以性贿赂。若吏不就范,则密拍视频,要挟之。三五年,成巨富,俨然教父。麾下赵红霞,貌艺俱佳,最为给力,睡翻渝六大官人。后有陷局者雷政富,先收下为强,以”伪造印章罪“捕之,肖入狱。论曰: 赖昌星行贿重义,吏为之死,肖烨驾吏如牛马,吏为之活,最奇。
【申纪兰传】申纪兰,晋人,农民,貌忠厚,有万石君之风。十二次连任人大代表,无一投反对票,以上意为己意也。初,领导爱其忠诚。问曰”尔何求?“,对曰”代表人民服务“。领导曰:“听话乎?”曰: “愿尽力。”於是召其为代表,其子女积功劳至大夫。申无文学,恭谨无与比。乡人称之:“政坛老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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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31日 20:57

最高法院关于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

为正确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就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经审查认为该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对案件确无管辖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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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31日 06:15

2013年刑事文书格式

新刑诉法修改后,一些律师的相关文书也要修改。本所资深刑辩律师缪忻生与年轻刑辩律师李彬整理了相关文件,很实用。供大家参考

一、会见犯罪嫌疑人谈话笔录(第一次)

 

会见犯罪嫌疑人谈话笔录

时间:                     分 至       

会见地点:                                               

犯罪嫌疑人:           性别:     出生年月:              

承办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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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31日 05:58

启东环保事件沉重思考

新华网简短通稿:130日,启东法院审理朱宝生等14人分别涉嫌犯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案。公诉机关指控:2012728日上午,部分群众因反对一项达标水排海工程而集聚时,被告人借机滋事,冲击、打砸国家机关办公大楼。14名被告人均认罪,仅就量刑情节提出辩解。

 

从法治的角度出发,在群体事件中,出现打砸抢行为,是要依法制裁。当初,政府承诺的不秋后算账,也是无效承诺,因为没有人能超越法律。处理打砸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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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30日 14:22

失主追赶小偷落水,一般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最近涟水的一个小偷溺死案件,颇引热议。案情是,失主追赶小偷,小偷落水,呼救不得,溺死。检察院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起诉失主。

 

此案关键在于小偷因何落水,如果是失主手持武器,追打小偷,小偷见如不下水,性命难保而被跳下,则失主自有救助义务,因为其正当防卫已经过当,已经威胁到了小偷的性命,应承担法律责任。反之,小偷是慌不择路跳水逃跑的,则是自得其咎,因为他完全可以不跳水的,而该向失主“自首”,接受法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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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1月30日 08:32

赵红霞事件,定敲诈勒索有疑

 

赵红霞事件,本质是性贿赂,即包工头送上美女,供官员享受,以取得好处。而一旦官员不从,则包工头转为以视频要挟,迫使官员就范。官员为自保,不惜滥用权力。以上涉及三个法律问题:性贿赂,敲诈勒索,滥用职权。

 

性贿赂本质是权色交换,现实中很多,但刑法没有入罪。因为,就如康德所说“人是目的,不是手段”。如果性贿赂入罪,则将人等同于工具了,不符合人权。所以性贿赂只是美人计或道德范畴。赵红霞事件的困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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