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2012年12月20日 20:31

最高法院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

(2012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

  第一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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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20日 11:21

驳国家工商总局,限制律师查档的答辩意见

西安段万金律师、武广韬律师,去国家工商总局,调查工商银行总行的登记资料,被拒绝,理由是没有法院的立案通知。两律师认为,律师的调查权被侵犯,遂向北京一中院起诉,要求确认限制查档行为违法。一中院受理了该案。

 

工商总局行政答辩状称:要求律师凭立案通知书查档的法律依据有二:其一、《律师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受委托的律师自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日起,有权查阅、摘抄和复制与案件有关的所有材料。”——言下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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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8日 20:13

向杭州市环保局申请,千岛湖引水工程文件信息公开

                                           信息公开申请书 

申请人:丁金坤

被申请人:杭州市环境保护局

请求事项:公开《千岛湖引水工程水质安全保障调查研究》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建德人,关心千岛湖引水工程。20121218日,在贵局官网上看到“千岛湖引水工程水质安全保障调查研究课题通过评审”的新闻:

 

“近日,由杭州市环境科学学会和杭州市环科院共同承担的杭州市科协重大研究课题(2012-A-3)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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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8日 12:26

成龙与法治

成龙接受采访时说,为了给香港艺人出头,曾经持枪与黑社会对峙。没想到,香港警方就以此为线索,调查跟进非法持枪问题。可见香港是个法治社会,任何人涉嫌违法,都要查处。但警方没去查黑社会,而要查自卫持枪的成龙,有选择性执法之嫌,或兼有报复执法心理,因为成龙的这番话,言下之意是香港黑社会是多么的厉害,警方听了是大为不爽的。不过,再深入思考,或许是警方以查枪为突破口,来查处黑社会,或者成龙爆料,说不定就是为了吸引警方来调查。而反观大陆,微博上的违法犯罪线索不计其数,很少见官方主动查处的,都是闹的不可收拾,而勉强查处,可见一国两制法律的大不同,香港的法律是针对任何人的,而大陆的法律,面对官员是会绕弯的,所谓的反腐败,大抵是官员的内讧,并非司法机关的主动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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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8日 10:27

误杀与过失杀

古代法律,是归纳法,即规定种种行为以及处罚,并没有系统理论。譬如唐律的六杀,即“谋杀、故杀、斗杀、戏杀、误杀、过失杀”,规定了常见的六种杀法,而与现代刑法的故意杀人、过失致人死亡的两分法大相径庭。以我之见,谋杀、故杀、斗杀、误杀是故意杀人,而戏杀属于过失致人死亡,过失杀则是过失致人死亡或意外事件。简单地说,谋杀是预谋杀人,故杀是临时起意杀人,斗杀是在斗殴中杀人,戏杀是在游戏、玩笑中过火致人死亡,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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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6日 15:16

占海特事件中的三个法律问题

占海特在微博约辩异地中高考问题,遭到上海部分本土人士的强烈反对。作为公共事件,涉及三法律问题。

 

第一个是,如何实现教育公平?受教育的平等,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但实践起来相当复杂,古今都一样。古代科举取士,总是会读书的南方人占便宜,北方人当将的多,故南相北将。后来,朱元璋南北分榜,划区而取,平衡名额。所以说,公平是相对的。如果是绝对地看分数,那么只会南方系越来越多,北方系越来越少,形成恶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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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5日 05:50

北京地铁划脸案涉嫌寻衅滋事罪

 

12月13日晚,警方证实,北京地铁内发生的女乘客被划伤案,犯罪嫌疑人胡某已被抓获。经初步审查,胡某因感情受挫而恶意报复社会。至少有5名被裁纸刀划伤,1名脸部缝15针。但媒体未报道关键性信息,即嫌犯所涉嫌的罪名,似可见警方对案件定性的慎重与犹豫。

 

本案可能涉嫌三个罪名:其一、刑法第234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其二、刑法第293条规定的寻衅滋事罪,即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其三、刑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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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3日 18:59

甘肃王英文律师泄露国家秘密案,存在重大争议

1213日,西部商报报道,甘肃白银律师王英文,在办理一起刑事案件过程中,将案件卷宗及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内容,告诉被告人家属,并以此骗取钱财30余万元,被平川区法院以诈骗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万元。判后,王英文提出上诉。

 

本案定性值得商榷。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将获悉的卷宗材料和起诉意见书,提供给家属,作为违纪行为是无疑的,因为家属得悉具体案件材料后,可能进行串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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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13日 15:13

夜闯民宅引起的打斗,应当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

 

近日,媒体报道“河南村民杀死夜闯家中者获死刑”的案件。被告人张好峰为河南村民。因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村主任许某经济问题而结怨。某晚,许某之子带人持砍刀来到张家,与手持镰刀、棍棒的张家父子打斗,致许死,张父子受伤。新乡市中级法院一审认定,张好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河南省高院维持原判。最高法院在死刑复核期间裁定撤销原判,发回河南省高级法院重审。

 

本案定故意杀人案,是有争议的。一方上门挑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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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09日 09:39

看守所不监听律师,可以监视律师吗?

 

上海张培鸿律师,在微博上给同行提醒“最近为了迎接新刑诉法的实施,很多看守所都在忙着装修改造,重点是律师会见室,要点是埋设监听监视设施。从下个月开始,律师会见真的要当心了。”——律师法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新刑诉法第37条也是如此规定。目的是为了维护律师与当事人的信赖关系,以充分交流案情,提高辩护的质量和效率,从根本上保障律师制度。但看守所显然把经念歪了,既然不能监听,那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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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08日 08:23

黄金大米、切糕事件的赔偿,不应让纳税人买单

 

黄金大米事件、切糕事件的赔偿,居然都是政府买单,真是匪夷所思。这是政府在挥霍纳税人的钱财,以平息事件,保住乌纱帽。由此亦可见,对政府财务支出的监督,刻不容缓,对于违法之处,必须追责,否则老百姓就是冤大头了。

 

衡阳黄金大米事件中,中美的不良学者,互相勾结,把美国转基因大米走私入境,然后瞒住衡阳小学的家长,做人体实验,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违背伦理行为。但政府只是撤掉中方三个合作者的职务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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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05日 08:02

商榷江西农大副校长酒驾缓刑案

 

江西农大副校长廖某,酒后驾车(血样中酒精含量为55.38mg/ml),经江西财经大学西门路段时,失控冲出路外,撞死2行人、撞伤4行人。该案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廖某徒刑三年,二审改判为徒刑三年缓刑三年。二审法院南昌市中院认为,廖某具有自首和积极赔偿、取得谅解的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并且廖为明系我国农业领域高科技应用型人才,对其适用缓刑更为适宜。

 

本案判决有疑点,值得商榷。其一、是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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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04日 16:39

切糕事件中的法律

 

近日,“岳阳公安警事”在微博上发出警情快报“村民凌某在购买新疆人核桃仁糖果时,因语言沟通不畅造成误会,双方口角导致肢体冲突引发群体殴打事件。事件造成二人轻伤,损坏核桃仁糖果约16万。加损坏的摩托车和受伤人员共计20万。目前@平江公安天岳派出所将凌某刑事拘留,十六名新疆人员财物得到赔偿并被遣返回疆。”此贴,因切糕价值16万,而瞬间成为热议焦点,而处罚的结果,也令人不解。既然是互殴,该当事双方都处罚,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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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30日 20:35

兰溪老汉拆掉自己的祖屋,涉嫌故意毁损文物罪?

钱江晚报报道,浙江兰溪市芝堰村的陈老汉,因拆掉自己的老房子,被以涉嫌故意损毁文物罪逮捕。原来,芝堰村是个古村落,芝堰村建筑群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陈老汉的房子是文物。《刑法》第324条故意损毁文物罪规定:“故意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或者被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从表面上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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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30日 09:28

幺宁事件:固在政教,不在刑威

幺宁,何许人耶?重庆一干练美女检察官也。在李庄事件中,扮演重要角色,即是起诉李庄的检察官,并在法庭中指斥李庄嫖娼,而名声大噪,成为当时重庆的政法明星。此一时,彼一时,如今重庆唱红打黑的官员垮台了,冤假错案也开始陆续平反,李庄案的申诉也已经启动,于是幺宁再次纳入民众视野。如何看待幺宁,代表着对公检法官员处理的一种法治态度。

 

对幺宁的看法,体制内外的意见泾渭分明(从微博的评论可知)。体制外的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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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9日 11:17

如果李庄翻案成功

在重庆唱红打黑运动中,李庄遭当事人龚刚模举报,被以律师伪证罪,判有期徒刑16个月。随着重庆主政者的垮台,日前,该案正在向最高检申诉,可能翻案。那么,如果翻案,如何追责原案责任呢?试以唐律分析之:显然,这会被确认一起假案:告发人涉嫌诬告,证人涉嫌“证不言情”即伪证,承办案件的司法人员涉嫌枉法。

 

唐律疏议的具体条文是:

1.对诬告的处理。第342.诬告反坐:诸诬告人者,各反坐。即纠弹之官,挟私弹事不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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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7日 09:40

微博第一例冒充警察案:有招摇,无撞骗?

一个女孩,为提高微博点击率,穿道具警服,在微博上冒充警察,发表言词以及照片,被检方指控涉嫌招摇撞骗罪,法院判决其有期徒刑9个月,缓刑1年。固然,冒充警察,误导读者,有伤警察形象并妨害社会管理,但是本案中当事人只是为了提高知名度和曝光率,并无谋财害人之举,所取得的利益,无非网上的虚拟的名声(其实也没有取得,因为早被网友质疑了),而没有实际的财产利益,因此情节是显著轻微的,定罪值得商榷。招摇撞骗罪是指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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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6日 09:38

从龚刚模的举报,看囚犯上书的法律规定

 

重庆龚刚模,确实是个人物。在重庆打黑中,为保命,在看守所,举报李庄犯律师伪证罪,得以立功免死刑。重庆主政者下台后,又联合李庄,去最高检察院举报相关警察,说之前的举报李庄,都是被逼迫的。这些审时度势的行为,无论是“无奈”还是“合作”,都是枭雄之举。就如马基雅维利所说的,目的总是证明手段是正确的。这些事,道德难以置评。

 

从法律上看,则有一个囚犯上书问题,古今规定是不同的。古代,是禁止囚犯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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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5日 20:06

新闻晚报:10元停车费纠纷引来10万赔偿

10元停车费纠纷引来10万赔偿
□晚报记者 钱朱建 报道 漫画 崔泓

      为了10元的停车费,年轻的孟先生将保安摔出保安亭,造成其重伤,赔了10万元。而另一案例中,上任5个月的年轻保安汪某则殴打了车主及家人。日前,这两人均已被静安区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批准逮捕。

      事实上,因停车费引发的矛盾常常见诸报端:有车主不满收费将车横在小区门口堵路;银行副行长因5元停车费砸晕保安;业主不付停车费被保安划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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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25日 14:13

史记雷书记传

雷书记,原重庆市北碚区区委书记也。圆锥头,光明顶,嘴右上角一黑痣,貌甚丑。唯当官有道,一路飙升。邻县有女赵某,年方十八,曲线窈窕,清丽动人。开发商居为奇货,欲因贿雷,以揽工程。赵家贫,父病无所依,开发商慷慨解囊救急。不得已,赵女半恩半就,许之。计遂定,于宾馆床头设针孔摄像机。多次演练,无误。大年初一,约雷书记出,见猎心喜,遂巫山云雨,毕竟老矣,勉力支撑12秒泄。开发商以此不雅视频,要挟之,雷见狮子开大口,无力满足,乃上报领导。领导袒之,抓捕开发商及赵女,并收编雷为麾下大将。五年后,政坛内讧,不雅视频,再出江湖,举国知之。其时,重庆新领导上任,怒而免之。雷书记终倒于下半身。太史公曰,呜呼,君子慎独,有所不为,乱作为,必有报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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