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2014年10月14日 20:01

法律该管管博导与女学生开房

看了《东方卫视》关于厦大博导吴某与女学生开房的节目。当事女学生在电话连线中诉说被侵犯,还有第三方的指证性骚扰,应该是有勇气的,但毕竟还是一面之词,事情真相,因当事博导的缺席没有定论。而厦大工作人员更是闭口不谈,接到主持人电话后,就借口挂掉了。

 

其实,厦大博导事件,不仅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法律有两个层次,第一个是性骚扰,利用职务之便骚扰女生,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个层次是犯罪。根据目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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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3日 08:21

当街扒光小三,涉嫌侮辱罪,发转帖也有责任

1010日,濮阳县老城发生的几个女子殴打小三事件。网上流传的照片中看到,当街扒光,赤身裸体,惨不忍睹,很不文明。这个动用私刑,在公众场合,又打又扒,属于侮辱,已涉嫌触犯刑法第237条的“强制侮辱妇女罪”,且面临重刑,即“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见,以毒攻毒的方法不可取,是双输。小三固然该受谴责,但也不能私刑侵犯其人格,而是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财产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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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2日 22:01

如何被写笔录?

面对刑讯逼供,如何写供述?藏头诗已是俗套,陋矣。既要过关,又要保留真意,则要功夫。窃以为,文字之极,有王念孙、王引之、段玉裁、俞樾,他们最会读书,如果他们都读不通,那么基本是文字有误。文章之极,则有陈寅恪。陈先生在《论再生缘》校补记后序中云:论再生缘一文乃颓龄戏笔,疏误可笑。然传播,议论纷纭。因而发见新材料,有为前所未知者,自应补正。兹辑为一编,附载简末,亦可别行至于原文,悉仍其旧,不复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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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1日 11:15

爷爷打死人贩子判刑8年,太重

法院网刊登一案例:孙子被人拐走,追到人贩子的爷爷激愤不已,竟失手将人贩子打死。广西隆林县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爷爷徒刑8年,赔偿人贩子家属58757.5元(60%的责任,人贩子自己承担40%)。

 

这个判决,有点别扭。对于这样现场被抓的人贩子,乱棍齐下,也是人之常情。固然,任何人不能剥夺他人生命,人贩子也罪不至于死,故失手伤人命,是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但坐牢八年,未免重了点,因为毕竟事件是人贩子引起的,人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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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10日 18:07

评:网络侵权司法解释

20141010日,最高法院关于网络侵权的司法解释施行。此司法解释,有准立法功能,因为司法解释的本意是对法律有疑义的条文、用词予以澄清,但该解释的新规定,很多是法律创新,填补法律空白(譬如被害人地管辖),而绝非对《侵权责任法》第36条网络侵权条款的解释。从立法指导来看,该解释的目的是,追究发帖人、转帖人的责任,尤其是自媒体的责任,而没有提及言论自由,以及社会公评,可见其意还是管控言论,而不是衡平信息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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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09日 05:04

广电总局封杀劣迹艺人:混淆了道德与法律

928日,广电总局发文封杀劣迹艺人,要求“暂停播出有吸毒、嫖娼等违法犯罪行为者作为主创人员参与制作的电影、电视剧、各类广播电视节目以及代言的广告节目”等。理由是:广播影视作品是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载体。

 

窃以为,广电总局的此举,混淆了法律与道德。艺人行为不检点,自然会被社会大众抛弃。其作品是否播出,播出后的收视率如何,社会影响如何,各个播出单位自有考量,这是一个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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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06日 19:48

被低估的:钱基博、钱谦益、侯方域

国庆期间,翻翻旧书,觉得现代对钱基博、钱谦益、侯方域不重视。钱老的《中国文学史》《现代中国文学史》,研究了大约500家文集,作家很全,眼光独到,譬如南宋的汪藻、綦崇礼、孙覿等人都囊括。当代编纂的文学史无一能与之比肩。钱老自己也是文章大家,文言精粹,但古字多,且过于细密。老师之文也,唯恐教学有遗漏乎。钱老也推崇钱谦益。钱谦益文渊博,是典型的学问之文,如《徐霞客传》、如给袁枢所作《南征吟小引》,一叶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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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03日 20:21

因应急车道被堵丧命,高速公路管理有责任

据东南快报,101日,南平一名男子在回家的高速路上突发哮喘,叫了的救护车,因应急车道被占用,无法及时赶到,最后不幸身亡。大家都知道,节日里高速公路堵车时,满路面都是密密麻麻的车子,应急车道也常被占满。此时车行如蚂蚁,几步一刹车,一方面担心油量是否足,另一方面还存在上厕所难题。造成这样的情况,有人多不得已的因素,但是从管理的角度来说,当地交警以及高速公路公司都是有法律义务的。

 

就本案,从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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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02日 11:49

解说员辱骂球员,侵犯名誉权

网上看到一段解说员骂球员的视频。内容如下“现在为你播报江苏舜天首发名单,1号苏北狗、2号苏北狗!3号来自巴西的苏北狗……”对此,舜天官方微博亦表示:“今晚江苏国信舜天与上海绿地足协杯半决赛首回合结束后,我们从社交媒体上得知,PPTV解说员在赛前播报舜天首发球员名单时,公然使用低俗和卑劣的语言侮辱了舜天球员,作为一个媒体人员,此行为令人发指!本俱乐部正在积极搜集相关证据,保留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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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02日 10:17

为什么要律师辩护?——读来俊臣传有感

窃以为,律师的辩护作用,有两层:第一层是保护无辜。多数嫌犯是有罪的,但少数嫌犯是被诬陷或误会的,尤其是非法治社会,需要律师帮助伸冤;第二层是让罪刑相适应。对于有罪的案件,通过律师的辩护,全面展现事实,准确适用法律,从而司法公正。反之,如果没有律师的辩护,司法就会滥权,错误就难以被纠正。没有律师,从程序上来说,缺乏正当程序,从实体书来说,证据容易有缺陷或瑕疵,法律会被曲解。所以,刑事案件是必须得到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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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0月02日 07:50

出轨赔偿500万的承诺书,有效

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季布一诺,价值千金,何况是白纸黑字的承诺书呢?所以,婚姻中出轨赔偿承诺是有效的。在法律上,承诺书是内部约定,如果没有侵犯第三人的利益,也没有违背法律强制性的规定,是合法的。只是,具体判决时,法院可以根据财产情况予以调整,以符合公平,譬如出轨者家财万贯的,可以直接判赔偿500万,如果出轨者是穷小子,该承诺本来就是画饼充饥的忽悠,则可以参照合同法的违约金调整规定,确定适当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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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30日 08:34

沈灏上央视,走入司法误区

昨天,21世纪传媒总裁沈灏,上央视认错,语气缓慢,思维停顿,自承责任。统计表明,今年几乎是电视审判年,如薛蛮子、郭美美、房祖名、柯震东、王欣等都上了央视认罪、认错,央视大出风头,而司法已入误区,未审先判,有悖无罪推定原则,且违背侦查不公开原则。这些认罪,无论是身不由己,还是诚心忏悔,都是利用舆论,妨害司法公正,不可取。长久以往,媒体一锤定音,司法背书,法治亡矣。

 

而沈灏不同于他人,在于其是资深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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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9日 09:50

耍猴的,耍法律的

今年7月,河南新野4人携6猴,到牡丹江市街头表演猴戏,随后被该市森林公安以“涉嫌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刑事拘留。之后检察院起诉,法院做出判决,定4人犯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罪,但免于刑事处罚。据悉,河南新野猴戏是“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呜呼,艺人耍猴,司法人耍法律。随着保护动物观念的增强,耍猴是否人道,是有争议,但法律上是没有问题的。把新野的耍猴戏搬到牡丹江去,又有什么社会危害性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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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8日 05:38

刑法拟设立“收受礼金罪”,是床上叠床

刑法就好像一张天网,人们在下面野蛮生长,而天网随时从天而降。这张网,修修补补,已经多次。1979年立法,1997大修后,到目前已有8个修正案。最近在讨论的是第9个刑法修正案。媒体报道说,准备设定新罪名“收受礼金罪”,以解决向官员进行感情投资问题。有专家透露,这一罪名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收受他人财物,无论是否利用职务之便、无论是否为他人谋取了利益,都可以认定为此罪。收受礼金罪并不是受贿罪,量刑比受贿罪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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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7日 19:33

昆明小学踩踏事故的法律责任

昆明市盘龙区政府通报,明通小学踩踏事件死伤原因初步查明,五名官员停职检查,两名官员被免职。通报称,明通小学体育教师将两块体育教学使用的海绵垫子(长200厘米、宽150厘米、厚30厘米)临时靠墙放置于学生午休宿舍楼一楼单元过道处。2614时许,学校起床铃拉响后,一、二年级午休学生起床后返回各班教室上课,学生在下楼过程中,由于靠墙的其中一块海绵垫平倒于一楼过道,造成通道不畅,先期下楼的学生在通过海绵垫时发生跌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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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7日 15:56

王思聪遭遇警察例行检查时的法律

昨晚,万达董事王思聪,驾车被警察例行检查。后带到派出所,教育放行。对此,双方有不同的说法。警方官方微博说,民警设卡盘查时发现一辆轿车后备箱内有可疑物品,遂对车上两男一女进行盘查。期间物品所有人王某不配合警方现场调查,被依法带所核查。到所后,王某承认态度不好并主动说明了物品来源及用途,警方在排除其违法嫌疑后,将其教育放行。王思聪的微博说,临检时我全程配合的调查,要看身份证给看身份证,要看后备箱里的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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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5日 09:22

县官当中院院长,合适吗?

原台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涉案落马,空出一个位置。吏部拟安排一县委书记,担任该职。岂料公示后,舆论哗然,理由是该人选不具备法律专业知识。且看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法官法》第十二条规定“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当从法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这法条,本来也就滑稽了。初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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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5日 07:42

电视认罪,有悖法治原则

昨晚,涉嫌传黄的快播CEO王欣,在央视认错。而屏幕中的插话说他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今年以来,央视很热衷于报道电视认罪,尤其正在侦查中的案件,以吸引眼球,并舆论引导。我国法律对于侦查阶段的媒体报道,也没有法律规定,属于法律空白,但从法理而言,一般不适宜报道,如果报道,也应只限于程序性问题,不应涉及案件实体。目前来看,电视认罪的副作用是显而易见的。第一、有罪推定,有悖无罪推定原则。整个报道的思维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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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4日 09:25

误食有罂粟壳的擀面皮,要处罚吗?

法律的立法技术不高,很容易被曲解。最近一则事例是:延安吴起县一村民,吃了擀面皮,而被认定吸毒,拘留15天。事后,村民自己调查,发现是店主在擀面皮中放了罂粟壳,遂举报。当地派出所马所长说“我们是依法办案,无论是自主吸毒或者误食毒品,公安机关均以吸毒论处,这方面法律没有明确界定。”

 

此案甚谬。该村民是被害者,反而被认定吸毒者,本末倒置矣。同时反映出立法的不精密,导致执法人员的乱理解。法理上,违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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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23日 13:30

从撤下落马官员的作品,看法治思维

近日,河南省原副省长秦玉海被纪委调查,他拍摄的一些河南风光作品,也被地铁公司撤下。这现象,是典型的人治思维,即成王败寇,得道时鸡犬升天,不入流的作品也当名家,而落马后也很快被人踏上一脚,作品即失展览权。呜呼,权力即真理,谬也。法治思维,则是契约精神,既然地铁公司根据合同挂上作品,就应当依约定履行,非合同原因,不能撤下,否则就是违约。何况目前当事人还只是调查,尚未作出有罪判决,还是无罪推定原则呢?确实,贪官、奸臣,人人憎恨。所以严嵩的诗没人去读,秦桧墓前愧姓秦,蔡京的书法也不能传。但这些都是道德判断,并非法律义务。在法律上,贪官罚当其罪,并不株连民事行为。所以地铁公司还是等合同到期,再撤下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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