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2014年09月10日 09:57

关于走私罪的司法解释

201499日,两高发布《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内容:(1)司法解释第16条规定,自然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10万元、50万元、250万元分别为偷逃应缴税额较大、巨大、特别巨大的起点数额,较之修正前刑法确定的5万元、15万元、50万元的数额标准作了较大幅度上提。(2) 单位走私按自然人标准两倍。之前是五倍。显然加重对单位犯罪的打击。司法惯例,单位犯罪的标准一般是个人的3倍、5倍,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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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9日 21:33

希望人人是律师

河南日报报道,今年全国参加司法考试的人数达45.4万人,创造了历史新高。河南省报考人数达23464人,位居全国前四。这是95日在郑州举行的河南省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工作会议透露的信息。

 

律师资格考试,当年是很艰难的。考出的,都是佼佼者。后来统一为司法考试,也不易。直到前几年,司法部放水,搞小司考以及特许律师。这一方面开了后门,另一方面把律师职业作为解决就业的岗位。于是出现了越来越多的律师,律师之间的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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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6日 07:18

法院丢失手稿案,凸显国家赔偿法漏洞

如果法院一不小心丢失当事人的证据原件,该怎么办?显然,法院要赔。但现实中,法律居然没有规定如何赔,导致赔偿不了了之。且看媒体报道的案例。在一起出版合同案中,张经浩将50万字翻译稿件《贵妇人画像》作为证据,提交给昆明某法院,但案件经昆明市中院二审调解后,再也没有见过这部手稿。于是申请国家赔偿,被告知“属于民事纠纷”。又起诉法院赔偿,被以“法院无法成为被告”为由不予受理。

 

这个案件的根本问题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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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4日 21:50

央视播放杀警视频,违反侦查不公开原则

晚上看到,央视播放哈尔滨三个逃犯,勒死看守所警察的监控视频,颇为遗憾。该案尚在侦查中,央视不宜播放作案细节。否则会造成被害人家属的心理伤害,让家属何以堪?另一方面等于公开证据,如果嫌犯或相关人获悉,就可能采取对策,影响侦查、起诉、公平审判。新闻对侦查阶段案件的报道,要适度,出于缉捕犯人,呼吁民众协助,澄清视听,或震慑犯罪等维护公共利益的需要,电视台可以适当播放案情画面,但是应以不妨害侦查以及保障被害人、被告人应有的隐私人格为限。就如本事件,央视完全可以略过勒杀的镜头,也能达到新闻的效果。这也反映当前报道的无序,亟需规范,既要遵循侦查不公开原则,又要适当透露有利公共秩序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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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4日 20:17

单位,是敲诈勒索罪的对象吗?

媒体报道,21世纪网的主编等8人,搞有偿新闻敲诈,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这个报道语焉不详,涉及的罪名、所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都没提。从语义分析,涉嫌的该是敲诈勒索罪,即敲诈拟上市的公司,如果不给钱,就报道负面新闻。

 

但这个认定为敲诈,是存在争议的。法理上,敲诈勒索的对象是自然人,即被害人因恐惧而交出财物。在唐律,这个属于恐吓取财,在现代,也基本是这个意思,即威胁、要挟被害人,迫使其交出财物。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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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4日 17:37

吴英父亲没有批捕的原因分析

东阳检察院没有批捕吴英父亲,是正确的。吴英及其父亲,因举报东阳副市长受贿,涉嫌诬告陷害罪被刑事拘留。所谓的诬告证据,只是吴英的一份回忆记录,说陈某曾经受贿。而吴英之所以出具该份记录,是想让陈某回避对其资产的处置,所以诬告的主观证据是不足的。

 

除此以外,本案还存在几个法律问题。其一、回避问题,副市长是侦查机关的上级,东阳公安应回避为宜。其二、诬告案的立案问题。诬告的立案,一般首先要查清被诬告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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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4日 09:47

从沈阳女子举报被拘,看法律之不足

据新京报报道,沈阳女子郭宏侠,发微博举报沈阳市主要领导设置维稳工作组、滥用职权等,被警方以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行政拘留十日。该微博仅被转发4次,评论3条。

 

此案之不当,毋庸讳言。其一、举报内容是否事实,尚需核实查清。查清之前,何以定为谣言?其二、即便谣言,也要足生危害,影响社会秩序,才予以处罚。而本案中微博才转发4次,评论3条,影响力极其有限,危害何在?其三、公民监督官员,是宪法赋予其之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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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3日 19:59

浙大副校长车祸案的因果关系

浙大副校长吴平车祸案,杭州交警作出责任认定:吴平变道引发事故,负主要责任,卡车司机汪国财超载32.34%,且制动不符合标准,加重事故后果,承担次要责任。

 

本案责任认定的难点是因果关系。超载与制动不符合标准,是违法行为,应予以行政处罚,但是否造成事故的原因,还需要科学分析。从逻辑上看,本案的因果关系,至少有三个角度:第一,没有副校长的违规变道,就不会引发事故。超载制动与事故无关。第二、副校长引起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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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3日 19:58

浙大副校长车祸案的因果关系

浙大副校长吴平车祸案,杭州交警作出责任认定:吴平变道引发事故,负主要责任,卡车司机汪国财超载32.34%,且制动不符合标准,加重事故后果,承担次要责任。

 

本案责任认定的难点是因果关系。超载与制动不符合标准,是违法行为,应予以行政处罚,但是否造成事故的原因,还需要科学分析。从逻辑上看,本案的因果关系,至少有三个角度:第一,没有副校长的违规变道,就不会引发事故。超载制动与事故无关。第二、副校长引起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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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2日 09:57

不要扩大校园惨案的动机,但要正视

九月一日,开学日子,湖北郧西县东方小学发现校园惨案。犯罪嫌疑人陈某因学校不让其女儿报名,持刀闯入校园砍伤9人,致3名学生和1名老师身亡,而后跳楼自杀身亡。此案,陈某故意杀人,应当严惩,但因已死亡,根据刑诉法第十五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一个暴戾的人性,因孩子不能报名,而砍向别人家的孩子,是毫无逻辑,不可原谅的。事件的起因,并不能开脱其罪恶行为。为了一个民事权利(无论是否正当),绝无剥夺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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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1日 20:49

警察篡改笔录的法律责任

小偷从河南正阳县领导住处盗窃百万财物。领导怕影响不好,让警察帮改笔录。在警察授意下,小偷改口供为盗窃6040元。事后,办案警察被以涉嫌滥用职权、徇私枉法被查。

 

本案罪名值得商榷。其一、教唆翻供,篡改笔录,的确是滥用职权的行为,但具体表现是伪造口供证据,所以以涉嫌刑法第307条的“帮助伪造证据罪”追究责任,更为确切。其二、徇私枉法是指对明知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应该说,警察的目的是为了遮盖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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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9月01日 11:01

慈溪车震泄密的法律分析

最近,网上流出慈溪车震的照片。某干部与不同女车震,被摄像头监控拍下。有人看不惯这种作风恶劣的干部,就发上网。慈溪纪委按图索骥,予以调查。从个案上来看,爆料人是为民除恶,举报作风不正的干部,而且也达到了效果。但从长远来看,这种反腐终究是个别的,而且本身存在更严重的问题,即泄密。须知,马路上的监控是用于特定用途的,除此以外不得他用,如果可以他用,那么泄密的对象,不仅仅是作风不正的干部,其他正常人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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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31日 07:47

警察查验身份证的规则

警察依法查验公民身份证,是其职权,但因法律规定粗疏,也容易出现滥权。最近的事例是,一群律师在贵阳公园里座谈伸冤业务,警察来查验律师身份证。这些警察有的便衣,有的制服,有的带警察证件,有的没带。执法现场中,律师表示他们不是违法犯罪嫌疑人,不应该被随便查身份证。之后,律师群中,突然出现一个陌生面孔,向警方报警,诬指律师是传销。于是冲突加剧,出现混乱场面。本文不论其他,只说警察查验身份证问题。

 

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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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30日 09:22

夜间不得强拆,与夜间不得讯问

昨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法院征收拆迁十大典型案例。最高法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王振宇表示,即使对于违法建筑的强制拆除,也要严格遵循行政强制法的程序性规定,拆除之前应当先通知相对人自行拆除,在当地张贴公告且不得在夜间拆除。

 

这是一个好规定,从程序上保障实体权利。很多违法拆除,都是夜间进行的,风高月黑夜,拆除进行时,如强盗所为。所以规定,合法拆除,也该白天堂正进行。同理,在刑事案件中,很多的刑讯逼供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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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9日 19:11

建德赋(稿)

序:近读范成大《吴郡志》,苏州之百科全书也,又见张友明律师微信上《武宁赋》,乡人颂家乡之美也。故以我之记忆,介绍我家乡建德,不求其全,只求其迹。

 

浙江建德,杭州西出百余里,故严州府也。千岛湖下,新安江流,七里扬帆,严子陵滩,东汉气节,徽州文传。白沙奇雾,飘渺笼罩,恒温十七,冬暖夏寒。乌龙山麓,玉泉古寺,杜牧仲淹,登山赋诗,水浒传奇,武松大战。严州古镇,始自秦汉,孙权念母,命名建德。山多水清,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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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9日 13:02

死磕律师与司法权威

网上看到,张律师的一段话,引起热议。原文如下“(死磕)律师很可能让审判庭非常尴尬,进退失措,从而在个案中屈服而做出相对公正的裁决。但还是破坏了司法体系中最为核心的价值,也就是裁判者的权威。裁判者的权威是司法制度良好运行的基础与前提,如果裁判者没有权威,终有一天法治将会崩溃,而这恰恰是更为可怕的后果。”不少律师对此话,表示不敢苟同。其实这话无误,只是不合时宜而已。

 

想起了武侯祠的对联“不审势即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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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9日 08:38

义乌的名人

昨日,在义乌偶瞥见宗泽路,后在火车站广场散步,被雷阵雨淋湿,忽然想到义乌名人大抵与雨水有关,遂打油诗曰““封侯非我志,但愿海波平(戚继光),宗泽死过河,浩气传黄铸(黄溍),吴晗改帝史,愧对上溪水,骆宾王鹅鹅,曲项向天歌。”

 

宗泽,是北宋抗金名将,刚直有谋。史载两次战役,一次是晚上移营,敌兵偷袭不成,散去,宗兵少,竟反袭,大胜。还有一次,金兵汹汹来犯,宗出其不意,在其后步伏兵。得兵法之要。临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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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7日 19:20

沉重的“留有余地”判决

沉重的“留有余地”判决

看完沈阳车律师传来的一份杀人案判决书,沉甸甸的。里面有这样一句“鉴于本案的事实与证据情况,量刑时应留有余地”,于是这个认定杀两人并肢解的被告人,被判无期徒刑。之后,被告人上诉,检察院抗诉,高院发回重审,重审再判无期,然后又上诉审中。该案最大的问题就是,证据缺乏。除了被告人的供述以外,几乎没有其他客观证据来印证,譬如凶器上的指纹、DNA、足迹等无,也没有证人直接证明杀人过程。一审中律师做证据不足的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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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6日 15:25

公司吊销后,股东的清偿责任讨论

先看案例。2003年,甲方、乙方开一公司,发包给丙方经营,公司收取保证金20万。2004年发生纠纷,经法院调解,公司返还丙方20万,但执行未果。2006年公司吊销,未清算。2014年丙方起诉要求股东甲方、乙方返还20万元。法院根据2008年的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之规定,认为股东怠于履行清算义务,导致账册灭失,无法清算,应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原告胜诉。

 

此案,法院在2014年,根据2008年的司法解释,来溯及2006年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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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08月25日 18:39

龙山军训互殴的法律分析

媒体报道,2014824日,龙山皇仓中学军训教官与师生发生肢体冲突,造成42人受伤,其中教官1人,教师1人,学生40人。据悉,起因是学生看不惯教官对女生开玩笑,教官予以体罚,激起学生反抗。网上的照片,有断指受伤者,鲜血淋淋,不忍睹

 

这是教官做的事情吗?如此野蛮教官,是兵痞,还是人民武装力量?安排本次军训的人武部责负责人,严重渎职,应予严肃处理。而对于互殴事件的法律责任,也要注意分清主次,教官起的是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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