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有年月,但无日期”的遗嘱一律无效吗?
海淀法院审理的一个继承案中,“注有年月,但无日期”的遗嘱,被认定无效。该遗嘱内容是“我去世后,我和前妻折抵工龄购买的位于海淀区金沟河路的一套房屋留给小刘,因他家三口人住一间房,很拥挤,而且在我有病住院期间都是他照顾。老刘,二〇一三年五月。”被告认为遗嘱有两处瑕疵:‘给’字没把事情说清楚,是给房屋的所有权还是使用权?其二、遗嘱日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写到日,只写了年月,欠缺必要的形式要件。法院据此,判决...
海淀法院审理的一个继承案中,“注有年月,但无日期”的遗嘱,被认定无效。该遗嘱内容是“我去世后,我和前妻折抵工龄购买的位于海淀区金沟河路的一套房屋留给小刘,因他家三口人住一间房,很拥挤,而且在我有病住院期间都是他照顾。老刘,二〇一三年五月。”被告认为遗嘱有两处瑕疵:‘给’字没把事情说清楚,是给房屋的所有权还是使用权?其二、遗嘱日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写到日,只写了年月,欠缺必要的形式要件。法院据此,判决...
据澎湃新闻,女子房某从合肥银监局副局长家中,窃得购物卡600余张(价值150万),托唐水燕保管,唐水燕再托其兄唐燕平保管。之后,唐燕平被以盗窃罪跨省抓捕。唐水燕对媒体说,她哥哥从未偷盗。合肥警方回应“这是个应该相信警察,还是相信窃贼的问题”。
相信警察,还是相信贼?我看,都不该信,而是要让证据说话。孔子说,以言取人,失之宰予;以貌取人,失之子羽。刑事案件中,当事人的辩解,必须要与其他证据印证,才能定...
一个企业老总,对湛江国资委副主任冯某不满,遂让派出所副所长帮忙,调取冯某与女下属开房的视频,导致冯身败名裂,而副所长也被判刑。法院认为,副所长超越职权调取监控视频给他人,致使该视频在网络上散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构成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同时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非法利益,收受贿赂5000元,构成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两年六个月。这个判决有点奇。数罪并罚的刑期在总和刑期以...
昨天,客户找我咨询一个案子。他公司租赁的厂房,被第三人纵火烧毁,纵火犯已被刑事拘留,现在房东要他赔偿厂房,该不该赔?我的直觉是,房屋烧毁是犯罪造成的,应该犯罪分子赔偿,如果从中房客有过错的,应该承担过错责任,但绝非全部赔偿。该案引发的思考是,第三人犯罪侵害合同的,是第三人赔偿,还是合同方赔偿?
我查了一个类似的案例,见http://shfy.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13/04/id/951049.shtml,是判房客...
最近,“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的适用率很高。譬如有律师调查公民户籍资料涉嫌该罪,有大学生制造程序病毒“XX神器”涉嫌该罪,还有GSK案中外国私人侦探调查中国公民个人信息涉嫌该罪。而该罪,立法条文粗疏,在司法解释没有明确之前,弹性甚大,难以把握,需正确理解运用。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
郭美美栽了,素颜、带着手铐,在央视忏悔。忽然想,芮成钢会上央视吗?媒体铺天盖地起底郭美美,固然郭美美是“不做死就不会死no zuo no die”那种,践踏公序良俗,自食其果,但是集体的黑,醉翁之意不在酒的司法,围猎狂欢,照出怎么样的国民性!而客观上,郭美美也让大家看到了红十字会的不足,何必苛责一介女子呢?
再说司法。郭美美是因参与赌博,被治安拘留,后因涉嫌赌博、开设赌场被刑事拘留。那么案子的核心是赌博,...
国朝六十四年,吴英因集资诈骗,判死缓,入狱。越明年,减为无期徒刑。是时,其巨额资产由东阳县衙处置,豪强觊觎,欲夺之,以县丞陈军为组长。初,陈军为东阳财政局副局长,吴英检举其索贿,未果。顷之,升任县丞。吴英忧资产处置不公,与其父吴永正、代理人蔺某相谋,以索贿为由申请县丞回避。媒体曝出,舆论大哗。东阳县衙辟谣曰,县丞清廉,无受贿。乃反诉吴英三人诬告,捕快拘留吴永正及蔺某。此役,险战也。盖受贿本隐秘,若无证据,举报者即有诬告之虞。而东阳县衙未经刑事调查,即草草宣布结果,偏袒之心昭昭。谚曰“民不与富斗,富不与官斗”,何况民与官斗?呜呼,彼法律者,权势之具而已。
女贼房某,盗窃8次,但只判了6次,还有2次未被追究。房某不服,向媒体曝光,说还盗窃两官员家几十万元,没被认定,影响其“重大立功”。真是奇人奇案。对此,合肥警方回应称,由于主犯在逃,案件正在侦办中,案件侦结以后,会移送检察机关,再走一次司法程序。
警方的回应,逻辑有问题:其一、案子侦结与主犯在逃,没有必然关系。难道主犯抓不住,就不移送了吗?其二、共同犯罪有人在逃,警方又是何以确定在逃的就是主犯吗...
受贿罪,大概是刑法中立法技术最差的一个罪。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该规定漏洞百出:其一、收取财物,但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非受贿?其二、收取的不是财物,而是利益,非受贿?其三、收取数额5千算受贿,收取4999元非受贿?标准是如何定的?其四,办事时尚未收取财物,以后再收,算不算受贿?呜呼,立法粗陋,司法混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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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程序中计算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4年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19次会议通过)
为规范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计算之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迟延履行期间的一...
诬告反坐,自古有之。如何区分诬告陷害与正常举报,是个难题。唐律疏议规定“若事容不审,原情非诬者,上请”,即事情确实有错误,并非诬告的,上请御裁。刑法第243条规定: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意图使他人受刑事追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是有意诬陷,而是错告,或者检举失实的,不适用前两款的规定。刑法条文太简单,而诬告又复杂,窃以为,司法实践中,须考虑以下因素:
第一、关于举报...
吴英的代理人蔺文财,因涉嫌诬告东阳副市长陈军受贿,被刑事拘留。吴英父亲涉嫌诬告与窝赃被刑事拘留。之前,吴英通过代理人,申请陈军回避资产处置,理由是曾检举陈军索贿。媒体报道后,舆论汹汹。之后,陈军以诬告陷害罪报案,公安立案。但从报道来看,吴英没有被列为诬告嫌犯,嫌犯是其代理人及其父亲。
一方在检举受贿,一方面在报案诬告,孰是孰非?关键在于证据。这点,吴英方吃亏,因为受贿案件很隐秘,通常是一对一的...
7个泗洪访民,因拆迁赔偿不符合标准,又曾被截访,于是在中国青年报报社门口集体喝农药。事后,查出拆迁有违规,14名党政干部被处罚。而访民,也被刑事拘留,过矣:其一、寻衅滋事罪是从流氓罪分化而来的,主要目标是游手好闲、扰乱社会秩序的流氓,而访民,则是有冤的老百姓,岂能视之如流氓?其二、在主观意志方面,访民目的是解决拆迁诉求,而无扰乱社会秩序之目的。其三、客观方面,就社会危害性而言,访民的自杀行为,主...
细读中国青年报《法学家:继承法将配偶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不妥》,题目与主文有出入。主文中,杨立新认为“配偶应该是零继承顺序,即: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的时候,配偶跟第一顺位继承人一起继承,有第二顺位继承人的时候,配偶跟第二顺位继承人一起继承,份额逐渐增加。”杨的意思,与台湾民法继承的规定是一致的。即配偶始终是第一继承人,但扩大了其他亲戚的继承权,譬如在子女、父母不在时,配偶与兄弟姐妹一起继承财产。台湾的规...
潘石屹捐款1500万美金给哈佛大学,用于帮助贫困中国家庭学生,善举也。而议论纷纭,或以为捐款来自房地产暴利,或以为崇外而轻内,或以为捐款乃广告,一千个旁观者,即一千个哈姆雷特,不一而足。
钱公辅的《义田记》云,范仲淹购买义田,接济宗族,并爱“晏子之仁有等级;先父族,次母族,次妻族,而后及其疏远之贤。孟子曰: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这反映出,儒家做事的先近后远,先亲后贤的等级观。与修身、齐家、治...
据中国青年报,焦作一对访民夫妇,被截访中,持刀刺死警察,涉嫌故意杀人。事后,常玮平律师介入,申请会见。焦作警方先将常律师作为证人,予以询问,遭拒后,又以“故意杀人罪”嫌犯身份传唤常律师,以获取其与访民的联系资料。此事,相当离谱。辩护律师在办案时,居然被指为证人,甚至嫌犯,并被要求提供委托人的相关资料,是迫令律师背叛当事人,有摧毁律师制度之虞。
先说程序问题。本案离奇发生,凸显刑诉法程序规定...
赵薇的最新玉米油广告,果然吸引眼球,果然引起争议,果然广告效应的第一步成功了。至于第二步,是否会引起工商处罚,或者上法庭?恐怕各方都无把握,要走着瞧了。
赵薇为西王食品做的广告词是“不管几比几,不要转基因,我只要西王玉米胚芽油。”三句话,箭不虚发。第一句,显然是针对竞争对手之一的金龙鱼的,因为金龙鱼调和油以饱和脂肪酸、单不饱和脂肪酸与多不饱和脂肪酸接近1:1:1的比例,作为品牌推广。第二句,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