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2014年11月25日 19:15

罚款逼死人的法律分析

一河南货车因超限运输,被民权县超限站下达3万元罚单。因多次交涉,罚款不减,车不放行,车主夫妇遂在超限站喝农药,男死,女抢救中。

 

此案,一分为二。其一,超载不仅本车危险,还危害公共安全,必须整治。其二、整治超载,未必一定要罚款,尤其是罚款后放行,并没有减轻社会危害性。而是要采取不许上路,对车在厂时即予以规制等办法,彻底断了超载之源。而现实生活中,往往是乱对超载罚款。

 

就本案而言,假如是乱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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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5日 08:19

念斌无罪后再追诉,凸显法律漏洞

据澎湃新闻报道,念斌被福建高院无罪判决释放后,再次被平潭公安立案侦查,仍然是该投毒案的犯罪嫌疑人。释放之前,念斌已经坐牢八年,释放之后则继续被侦查,司法可谓无休无止,陷入无限次审判危险。

 

刑法有“一事不再理”原则,即尊重法院的既判力,但只是法理,没有形成法条。1998年我国政府签署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4条第7款规定:“任何人已依一国的法律及刑事程序被最后定罪或宣告无罪者,不得就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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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4日 19:02

缺席审判的弊端

今天在郊区法院开庭,是一个买卖合同纠纷,我代理原告,被告是义乌的一家公司。开庭时,被告没来(缺席),于是法官就仔细审查原告的证据,指出本方缺乏若干送货单原件。言下之意,诉讼有风险。我说,本案中原件是有缺失,但有复印件补全,现在对方没来质证,是放弃诉讼权利,本方是优势证据,应当胜诉。法官认为,被告不来,只能审查原告证据,必须全部原件。以其逻辑,被告不来,审查原告证据要求更严格,以确保案件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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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2日 11:45

呼格吉勒图案,应当开庭审理

内蒙古呼格吉勒图案启动再审。疑惑的却是书面审理,而非开庭审理,为何?查最高法院关于刑诉法司法解释第384条规定“对原审被告人、原审自诉人已经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的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但此条规定是“可以不开庭审理”,而非“应当不开庭审理”。如果这样影响大案子都不开庭,那么还有什么案子开庭呢?司法机关有把“可以不开庭”曲解为“应当不开庭”之嫌。

 

书面审理是指,对原审的证据、事实无异议,而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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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1日 21:39

是谁让精神病人当了职工?

1120日凌晨,北戴河疗养院(原281医院)发生一起血案。1名疑似精神病患者杀死6名护士、1名管理员,致伤1人。嫌犯李某,是该医院职工,自述有精神病史,与死者并无明显矛盾。

 

刑法对精神病人犯罪有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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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1日 21:38

谁让精神病人当了职工?

1120日凌晨,北戴河疗养院(原281医院)发生一起血案。1名疑似精神病患者杀死6名护士、1名管理员,致伤1人。嫌犯李某,是该医院职工,自述有精神病史,与死者并无明显矛盾。

 

刑法对精神病人犯罪有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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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1日 13:20

刑法修正案(九)中,涉及律师的三个罪名

纵观刑法修正案(九)草案,深思熟虑的少,应付形势草率的多。该草案中涉及律师的罪名有三,立法都存在问题。

 

其一、修正案三十三新增规定【虚假诉讼罪】:“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严重妨害司法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侵占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的规定从重处罚。“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与他人共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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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20日 07:39

蓬莱幼儿车祸,在于管理不善

昨日,蓬莱一辆装黄沙的大货车与一辆运送幼儿的面包车相撞,大货车侧翻压扁面包车,导致11名幼儿以及面包车司机死亡。对这场悲剧,舆论普遍关注面包车的超载问题。窃以为,首先要查清事故发生的原因。如果是大货车违章造成的,则面包车即使没有超载,也会受害,而超载是扩大了损失。换言之,要正确认定超载与事故的因果关系。超载本来就是违法的,要处罚,但不等于说超载了就会引发车祸,要承担事故责任。要实事求是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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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9日 08:06

女干部骂死保安,要承担侵权责任

吵架,也要论理,不能辱骂,否则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法律上,辱骂是一种侵权行为,侵犯了他人的人格尊严。如果是公开辱骂,则妨害他人名誉权。更严重的,造成他人发病死亡,则涉嫌故意伤害罪或者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媒体报道,安徽省教育厅女干部骂保安是“看门狗”,保安气绝身亡。保安之死,是因为被辱骂刺激而引起病发。该女子,有过错,造成死亡结果,且有相当因果关系,已经构成侵权,应相应赔偿责任(一般是部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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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6日 17:30

论文管见

以前,读过黄宗羲《论文管见》片段。其云“陈言务去”、“颊上三毛”,过目难忘。今日下午在文庙门口,见王云五主编的《南雷文定》集,于《南雷文定三集 卷三》见此文,大喜,遂以百元买下全集。

 

上午,则在黄浦区山东南路的“厚省堂”旧书店,淘得《陆宣公文集》《严州图经》《海刚峰集》。陆贽(陆宣公)的骈文,上接魏征,下启汪藻,天下一绝,但以为文采不如汪藻。盖陆贽的文章,是“隔”的,读者如听众,而汪藻的文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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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5日 11:19

镇江购书记

网上得知,镇江的旧书店有《唐文粹》《宋文鉴》卖。此两书,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是四库影印本,印数只有400本,弥足珍贵,当然价格也不菲,要二百多一套。于是高铁去镇江。先到新马路的民国旧书店。店是一个小门面,里面有几间,到处摆满旧书。《宋文鉴》是老古董,平常无人问津,老板特地去仓库调出给我。尔后,去另一家旧书店。为省房租,该店设在车库里,两库堆满各种书,看的眼花缭乱。除《唐文粹》外,还花三百大洋,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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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4日 03:16

衡阳打猎误杀村妇,要规范狩猎的法律

据新京报,119日,衡阳市衡东县高湖镇羊角村,一村妇在山上捡茶籽时遭枪击死亡。涉嫌枪杀村妇者,系衡阳市食品药品监督局蒸湘分局肖某,案发时正在围猎野猪,目前已因过失杀人已被刑事拘留。

 

通常,打猎中误杀人,是作为过失犯罪处理的。因为误把人当成动物而加以侵害,并无犯意;有过失而造成死亡的,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无过失则属于意外事件。但实际上,如果狩猎的地方,有村民居住,这个打猎本就是高度危险行为,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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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3日 11:00

华政女生热水泼老师,要承担法律责任

昨晚在微信中,就看到华政女生热水泼老师的消息。今天《南方都市报》报道说:“事发上海的华东政法大学松江校区,一复习考研的女生因上课点名没到,被老师当堂批评“这样考得上研究生吗?”结果该女生课间时端起接满热水的杯子泼向老师,导致老师至少半边脸出现红肿、水泡,还出现溃烂化脓,眼睛难以睁开的情况。”

 

显然,这是一起因言语不合引起的故意案件。老师面部被烫伤,如果鉴定为轻微伤,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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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2日 20:00

家藏上亿现金,是为法律规避

河北某市一官员家中搜出现金上亿,黄金37公斤,房产手续68套。之前,爆出发改委一副司长也家藏二亿元现金。这两个贪官,不约而同选择现金,是因为现金交易隐蔽,难以取证,而如果是银行或电子支付,则很容易被固定证据,查出罪证。故现金事件也反映出,反腐败大有漏洞,必须跟上金融管制的配套措施,即严格规定一定金额的消费,必须走银行,而不能现金支付,这样可以让隐匿的现金使用效率大为降低,有钱用不出去,用大量现金就会引起嫌疑,从而防止洗钱。其次,对于贪腐的打击,必须还要扩大到家属。这么多的现金在家里,其家属难道不知情吗?其涉嫌窝赃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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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2日 18:36

汪藻与孙觌

不知人,观其友。汪藻与孙觌是好朋友,汪藻《浮溪集》的序言是孙写的,汪藻的墓志铭也是孙写的,足见友谊之深。而孙觌又是何许人呢?朱熹有《记孙觌事 》,记孙觌从容卖国之丑态。再读孙觌《鸿庆居士文集》,其为万俟卨写墓志铭,为万诋毁岳飞辩护,说是善举。呜呼,孙觌之无行可见矣。又读《浮溪集》中汪藻对李纲的态度,先说李纲“正气横秋”,后说李纲“朋奸罔上”。李纲表里如一的君子,照出见风使舵之汪藻。然而,孔雀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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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1日 17:01

马伤人的法律责任

继恶犬伤人事件,今天浙江象山影视城发生一起马伤人事件。媒体报道,当时正在象山影视城内拍摄的某剧组一匹马,因受惊吓扯起马桩,并拖着马桩翻过土墩,冲撞踩踏游客。造成12人受伤,其中2人伤势较重,1人死亡。

 

从民事赔偿角度而言,马的主人或者雇主要赔偿无疑。《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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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11日 08:53

路边停车收费的法律争议

经常出现这样的场景:车子刚在路边停好,马上有个穿制服的收费员冒出,于是按价缴费,或者讨价还价,不要发票少付点。那么这个路边停车收费,到底有无法律依据呢?须知,收费是“法无授权不可为”。白居易也有诗“税外加一物,皆以枉法论”。

 

查网上资料,有的地方性法规规定收费,譬如《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市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在道路上设置临时停车位,并授权市政府制定路边临时停车管理及收费的具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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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6日 16:04

“离柜概不负责”的法律涵义

近日,南京一储户到银行取钱,多拿了一万元,银行来追索,储户回应“离柜概不负责”。最终经过协调,储户和银行工作人员各承担一半责任,每人赔偿5000元,弥补银行损失。

 

现在很多银行柜台,都贴有“钱款当面点清,离柜概不负责”的声明。这个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属于“店堂告示”,在《合同法》上,属于“格式条款”。该声明,是否有效?可以分两种情况解读:一种情况是,按照银行的解释,这个条款只是针对顾客,而不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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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5日 17:58

银行卡被盗刷,银行全赔

银行卡被盗刷,如何赔偿?各地司法不统一。有的法院判银行全赔,有的判赔银行赔偿部分。今天贵州高院的案例是全赔,理由也有说服力,可谓标杆性判决。

 

该案,储户的银行卡被复制后盗刷189万。贵州省六盘水中院一审判决,银行赔偿70%,储户自行负担30%。判后,双方上诉。贵州省高院二审认为“储户将存款存入银行,银行有义务保证存款的安全,银行由于技术漏洞而未能保证银行卡的唯一性和不可复制性,并由此造成储户损失,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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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1月04日 11:43

关于吕温

现代人编写的中国文学史,几乎千篇一律,了无新意。读陈寅恪的《元白诗笺证稿》,则多有发现,譬如唐代文章主流是白居易、元稹,而非韩愈的古文运动。韩愈的地位是《新唐书》确立的,而新唐书的编者宋祁、欧阳修,是韩愈的继承者,安能没立场?何况,元稹与裴度交恶,而韩愈与裴度又是一党,安能好评?元白文章平易流畅,是骈文的改良,可惜被低估。另,吕温更是被埋没于瓦石中,这位四十就去世的才子,其《三堂记》或是范仲淹《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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