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传媒
2011年09月22日 13:33

善意执行法律,法律才善

法律是死的,人是活的,以活人去执行死的法律,必然有种种变通之处。如果以善意去执行法律,则法律为善,如果以恶意去执行法律,则法律为恶,故执行法律的目的不能不重视。

 

今天律师界发生的二件事情,都发生恶意执行法律情况。一件是黑龙江律师迟夙生去东港市法院开庭,晚上住宿时遭警方定点查房,原因是其代理的案件涉及当地政府。固然,警察有权查房,然而查房的目的是为了抓捕嫌犯,而不是骚扰良民。另一件事是,上海律师斯伟江在湖州吴兴法院开庭时,因坚持要求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被法庭以“扰乱秩序”驱逐。固然,法庭有权排除干扰,然而对于提法律意见的律师大动干戈,显然是恶意执行法律。呜呼,徒法不足自行,是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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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21日 12:14

关注北京女律师立案难遭遇

近日,北京女律师崔家楠在微博上(http://weibo.com/1662362967)曝光其立案遭遇:“朝阳法院法警把女律师崔家楠从办公大厅扭打完后,八九个彪悍法警把女律师又掐又扭又撕又扯又拳捅后,拎着扔出法院大门外,侮骂训话后合上电动门扬长而去”。这是一个很让人诧异的场景,而且是发生在首善之区的法院。虽然,该微博尚只是一面之词,事实尚需进一步调查,然而司法实践中律师的立案难早是不争之事实。

 

立案难,难于上青天,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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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20日 15:58

史上微博最关注的案件:上海蟹妈案

 

史上新浪微博最关注的案件,就是2011年9月19日在上海闵行法院开庭的“蟹妈案”。诸多法律人的微博头像,换上“蟹妈蟹妹”的温情照。

 

根据《南都周刊》报道,“蟹妈案”是指梅晓阳涉嫌受贿案。梅晓阳是上海一家国有园林设计院的工程师,在设计院改制期间,因要跳槽,被检察院指控受贿三笔,律师辩护无罪,认为三笔笔笔有着落,是民事行为。梅晓阳之夫,是知名法治记者杨海鹏。杨海鹏在微博上把案件公之于众,并披露上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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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20日 03:53

上海蟹妈案(二)

庭审于2011919日下午一点开始,至晚上九点半结束。综合微博消息如下:起诉书指称,蟹妈2007年起,在园林设计院工作期间,收受外协单位总经理胡某7万元、俞某消费卡2万,以及谢某汇入其信用卡的3万。蟹妈律师辩护,3万是合建公司的股本金,2万是经院长同意的招待客户费用。

 

出庭公诉的检察官是上海市检察院二分院的强将。此与海南雷庭非法拘禁案的手法如出一辙,即为对付大律师,由上级检察院派大将参与下级检察工作。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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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19日 13:48

史上微博最关注案件:上海蟹妈案(一)

今天新浪微博最关注的,就是在上海闵行法院开庭的“蟹家案”。诸多法律人的微博头像,换上“蟹妈蟹妹”的温情照。

 

根据《南都周刊》的报道,“蟹家案”是指梅晓阳涉嫌受贿案。梅晓阳是上海一家国有园林设计院的工程师,在设计院改制期间,因要跳槽,被检察院指控受贿三笔,律师辩护无罪,认为三笔笔笔有着落,是民事行为。梅晓阳之夫,是知名法治记者杨海鹏。杨海鹏在微博上把案件公之于众,并披露上海工商和公安联手办案,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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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18日 13:24

上海的秋天

最喜欢上海的秋天,清风徐来,头发乱飘,树叶摇曳,偶尔落下。

 

一大早,去云峰剧场参加律师培训。培训是无论如何得去的,以获得学分,否则律师年检会被卡住,我也乐得作为一个兜风机会。途经胶州路,我与同车的律师朋友说,这里就是发生上海大火的地方。然后说,大火案中的被告电焊工是斯伟江辩护的,行政诉讼是袁裕来代理。哦,朋友向外瞟了一眼。然后说,他们为什么不请你呢。我笑了,说,我只是一个普通律师,名气不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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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17日 19:05

德清环保维权案,正在审查起诉中

 

温家宝总理9月15日在大连,就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问题讲话时强调,政府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责任,并创造条件让民众参与对企业安全和环保的监督,参与对政府相关工作的监督。在实际生活中,环保维权却举步维艰。就在温总理讲话当日晚,海宁市红晓村村民去浙江晶科能源公司门前,就环境污染问题讨说法,还造成大规模冲突。

 

而德清县钟管镇村民陆松柏,也因环保维权被检察院审查起诉。陆松柏所在的钟管村北墩组,9年来被一家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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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17日 12:43

对双重检察官身份的商榷

 

在东方市法院审理的雷庭涉嫌非法拘禁罪一案中,辩护律师王思鲁当庭质疑公诉人的身份,既是海口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又是东方检察院的检察官,出庭不规范。

 

在司法实践中,上级检察官支持下级公诉,并不少见,尤其是自侦案件,上级检察院办理的侦查案件,由下级检察院起诉时,上级检察官往往出席公诉。办理的相应手续是,由下级检察院临时任命上级检察官为本院助理检察员。

 

然而,这样会使得一个人有双重检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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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16日 08:14

评李双江儿子被收容教养

 

北京警方通告,李双江之子李天一因构成寻衅滋事罪被收容教养1年,已送执行。而一起打人的苏楠被提请逮捕,案件继续审理。

 

李天一违法累累:无照驾驶,车辆未挂牌,驾驶改装过的车辆,随意殴打他人,毁损他人他人车辆,且多次交通违章。因李天一15岁,是未成年人,对行政拘留不予执行,且不负刑事责任,于是警方决定给予其收容教养1年。

 

李天一的京城纨绔恶少形象,对社会造成恶劣影响,严肃执法是完全必要的,既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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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15日 07:26

法界达人秀:检察官和律师辩论大赛

 

法制网报道,首届全国公诉人与律师电视论辩大赛将于9月14日至17日在中央电视台演播大厅举行。论辩辩题的案例,群众性强、时代性强、可辩性强、具有一定难度。检察机关派出了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重庆六支代表队,六支律师参赛队来自广东、四川、辽宁、上海、北京、浙江。大赛将最终决出公诉人、律师获奖队。

 

比赛是根据题目辩,纵横捭阖,法庭上是根据证据辩,有的放矢,两者是截然不同的。法庭上通常有两轮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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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13日 05:41

建德四行政单位联合执法,是行政瑕疵还是违法?

 

浙江建德,千岛湖下,山清水秀,民风醇厚,很适合居住,人称“中国的瑞士”。然而,最近该市法院的一个行政判决(2011杭建行初字14号行政判决),认定四个行政单位联合执法属于“行政瑕疵”,让人觉得居住建德“大不易”。

 

案件很简单。建德的蔡先生19931月依法建房,因当时经济困难,房屋的四面墙,留了一面小缺口(约占总墙体的5.6%)。20098月,准备着手砌墙填漏,以加固房屋,遮风挡雨。但没想到,建德四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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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11日 11:02

邵阳沉船事故法律责任

 

每每分析事故责任,心情总是那么沉重。对于家属来说,如果能挽回死者生命,又在乎什么责任不责任呢?!且责任的前提是真相,而不是简单的赔偿或者把官僚撤职。呜呼,而之所以还要分析责任,难道不是因为死者不能复生,而以此来警醒后人吗!

 

9月9日,湖南省邵阳塘田市镇发生一起严重的沉船事故。一艘客船被滞留在河里挖沙船的钢丝绳绊住,侧翻下沉,船上大多数是由学校组织渡河的初中生。官方报道船载50人,死11人,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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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09日 03:56

质疑北京警方对李天一的刑事拘留

 

北京警方发布消息指,李天一与一同打人的苏某,已经被海淀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依法拘留。  海淀分局证实,苏某(男,1993年7月出生,北京市人,某校高三学生)、李某(男,1996年4月出生,北京市人,学生)对他人进行殴打并损坏他人机动车的犯罪事实。苏某、李某因涉嫌寻衅滋事被海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分析警方的消息,刑事拘留李天一是不当的。因为李天一才15岁,是未成年人,对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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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08日 14:40

史记李双江儿子传

李天一者,军旅歌唱家李双江之儿也。长江遇学生梦鸽,生天一,宠之。天一年十五,状魁梧,伟观视,巍巍然似大人。酷爱开车,遂改装宝马,驰骋东西,纵横南北。某秋日,天一开宝马与哥儿们尾随一别克车进小区,别克忽减速,宝马不得不急刹车,遂下车,拳头说话,暴打别克车夫妇头破血流,并大喊“谁敢打110”。旁观者不堪其嚣张,围之,李跳入草丛藏身,被搜出,扭至官府。论曰:子不教父之过也。天一年纪轻轻,违法累累,老子唱红,而儿子纨绔,岂不悖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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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08日 08:19

李双江儿子开宝马打人案法律分析

 

今天媒体报道了,李双江儿子开宝马打人事件。诸多元素的组合,给人一个京城恶少的形象:肇事者是歌唱家李双江儿子,15岁无证驾驶无照宝马(宝马车是改装的,内有“人民大会堂临时车证),身高1米8左右,与另一辆一辆牌照为晋O00888的奥迪(套牌车)司机合伙殴打一对夫妻至头破血流,还大喊“谁敢打110”,而事件起因是嫌这对夫妻汽车减速不当,在打人后又试图逃窜。种种迹象表明,这是典型的富而不仁、富而骄横的纨绔子弟恶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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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08日 06:11

律师观察团

律师组团办案,今年为最。北海事件中,律师团众志成城,维护法治,外御其侮。“中非希望工程事件“中,卢氏组成特别律师团维护其合法利益,而揭露卢氏的民间人士周筱赟亦组成律师团,律师各为其主,短兵相接。

 

就北海事件而言,各地律师在北海,以侠客精神,自带粮草,狙击不法诸侯,充分展示律师的公益心和社会责任感。无论胜负,历史会记载。

 

就“中非希望工程事件”而言,当事的权贵和草根均启用律师解决争议,体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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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07日 22:12

扶起跌倒老人法律指南:救人事大,自保事小

 

近日,卫生部公布《老年人跌倒干预技术指南》提出:不要急于扶起跌倒老人,要分情况进行处理。该指南是从医学角度出发的,然而人们联想的是,扶起老人可能要承担责任,是不是也要来个法律指南?即根据有无拍照、摄像或者目击证人的情况,决定扶不扶?这个担心,不无道理。譬如,近期的南通司机殷红彬,好心扶起受伤老人,却被诬肇事者,幸好有车内有监控录像证明清白。否则,又有谁说得清呢?或许就是南京彭宇案的结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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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07日 15:41

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工作指南

在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作用相当重要。如果说法庭辩论是阵地战,则审查起诉阶段的控辩交流是预备战。孙子兵法“不战而屈人之兵,善之善者也。故上兵伐谋,其次伐交,其次伐兵”。该阶段中,律师与检察官可以进行“辩诉交易”,达成部分共识,其工作效果可占辩护工作的一半。

 

一、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工作

1.会见当事人,针对侦查机关的《起诉建议书》和证据,核对案情。

2.提供无罪、罪轻的证据,或提供证据线索,提请检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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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05日 11:50

“游击队借条”可以打官司吗?

200912月,广东江门的梁伟诗,在蓬江区棠下镇三堡村的祖屋中,找到一张借白米60斤的“游击队借条”。为此,蓬江区民政局一次性奖励其2万元。后梁伟诗后又在祖屋,发现一张借条。这次游击队借了大洋和金条,蓬江区民政局拒绝其补偿要求。

 

该张借条内容如下:“今借到大井头村鸿文三姐白米共三十八担七十斤。大洋伍仟圆。金条八支,每支一两。待胜利后由当地县政府偿还,付息二分。建议将鸿文三姐以革命家庭看待,其后人须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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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04日 14:57

史记李庄传

博主按:从网上看到自己的旧作一篇,当初屡屡被删,如今李庄案偃旗息鼓,乃重出。感叹,此一时彼一时也。


李庄者,燕赵人士,京师名辩也。行伍出身,峭直刚烈,与吏面争,慷慨激昂。其辩护,必以程序锱铢相较,以鸡毛(法律)为令箭。其时权力横行,法律无力,李挟程序而令吏难堪,吏忌之。

骁勇善战,闻名于冀。京城康达所延揽之。康达乃大所也,其合伙人深不可测。背倚大树,行愈张扬。

朝中大将,新戍重庆,打黑立威。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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